招标
采购执勤中队信息系统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sxty-f4002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执勤中队信息系统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3-JWSXTY-F4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采购执勤中队信息系统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监 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SXTY-F4002

三、项目概况:

分包

项目名称

类别

服务内容及范围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标准及要求

1

采购执勤中队信息系统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监理服务

1.编制监理计划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4.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代表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5.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6.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7.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8.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9.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详见清单共33项内容)



1

45000元

满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资质

备注

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在现场领取询价文件时以现场踏勘为准



监理服务的内容

1、编制监理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工地会议:

6、发布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i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根据合同规定发布停工令:

19、对己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1、根据合同权限办理工程变更;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7、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8、签发交工证书;

29、监督承包入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报价方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书)、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资质。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六)严守保密要求。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发售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方式:现地免费发售。

(三)要求:①投标人网上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司鲜章,PDF格式)发送至1057810757@qq.com(文件名及邮件名称均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全称-项目编号形式),并电话告知联系人予以确认,询价文件统一现场领取并进行现场踏勘。②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除外);

3.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条件仅限于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的资质条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3月11日18时前。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驻并某部。比选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16635137581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





驻并某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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