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办公用品及设备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HHCQ2024ZC0263A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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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院内 | ||||||||||||||||||||||||||
标的现状 | 具体清单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清单仅供参考,具体实物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2547.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18 | ||||||||||||||||||||||||||
评估机构 | 江苏邦开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62547.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徐州市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 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办公用品及设备,整体打包转让,资产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明细仅供参考,具体实物、质量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3.本次交易资产的拆除、搬迁及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资产拆除后场地清除需符合转让方要求,以上费用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一旦进场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如果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相关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5.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全部汇入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如下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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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三、意向受让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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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并按要求交纳全部款项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进行拆解、拉运等工作。 3.标的由受让方自提,受让方应自备拆除拉运工具,聘请具备拆除拉运资质的专业团队和人员。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等)要求受让方暂停施工的,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安排顺延,受让方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成交价格不作调整。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物的,须对委托方作出相应赔偿。 4.拆除拉运完成后,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清洁平整拆除拉运场地。 5.在拆除拉运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及人员伤害事故,其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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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交付,本次资产转让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仅供参考,具体资产转让和交付范围以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时,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划定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缺失、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型号不符等任何理由拒签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等。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因政策变更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风险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4.转让标的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可向转让方询问。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机构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方式 |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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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30 09:00:00 至 2024-09-1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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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9-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产权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3.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剩余货款,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货款,如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剩余货款,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竞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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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30 09:00:00-2024-09-1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转让成交的,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双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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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资产转让明细表.pdf
资产转让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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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孙先生 |
咨询电话 | 0516-8590578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