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3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招字23-181
预算金额16.36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群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兆艳022-282200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招字23-18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6.36811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采购预算16.368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
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
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
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纳税的供应商,须
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
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营业执照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获取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3)文件费售
价500元/本,文件费用不支持刷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层开标室
七、其他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
联系人:马群
电 话:022-848068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家园底商
联系人: 冯兆艳
电 话: 022-28220046
电子邮件: 2448727358@qq.com
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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