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本级中心】同济襄阳医院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838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sz-jsgc202309fj-071001001
预算金额83886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188719000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同济襄阳医院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9FJ-07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同济襄阳医院(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济襄阳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3〕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同济襄阳医院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现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北侧,伏牛路以北,浩然河路以东,鹿门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同济襄阳医院项目设置床位1000张,总用地面积7599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包括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院内生活及业务管理用房,科研教学用房,感染/发热门诊用房等各类医疗用房,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人防、电梯、室外绿化、道路、管网等设施。同时,配备一大批医疗设备和信息化建设。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710个。 其他:合同估算价: 83886万元;计划工期: 81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竣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等手续(不包含医疗专项、燃气工程、信息化服务)。设计招标范围: 包括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院内生活及业务保障用房、科研教学用房、感染/发热门诊用房等各类医疗用房,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人防、电梯、室外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医疗专项、燃气工程、信息化服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院内生活及业务保障用房、科研教学用房、感染/发热门诊用房等各类医疗用房,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人防、电梯、室外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等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验收工作(不包含医疗专项、燃气工程、信息化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2.4.1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工作及其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合理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查,应按发包人确定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并应保证施工图预算控制在市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对应部分范围内。②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执行。2.4.2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 年 9月5日至2023年9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9月04日 | ||||||||||||||||||||||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明确)。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2020、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3.1.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3.1.6.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 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1.7本项目部分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