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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天津市残缺规格带量联动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市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残缺规格带量联动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品种和企业
1.涉及品种:氯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氯沙坦钾100mg和氢氯噻嗪12.5mg)、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常释剂型(1g(7:1))。
2.涉及企业:能够提供天津市残缺规格的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
二、采购主体
第八批国家集采填报需求量工作中,已填报上述残缺规格药品需求量的我市医药机构。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企业确认价格数据
申报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tps://www.tjmpc.cn),自愿确认相关药品(包含该规格对应的所有包装)在第八批国家集采药品的中选价格,对应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市的供应价格。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1日12:00至12月12日17:00
(二)采购主体查看残缺规格品种已填报需求量
采购主体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查看本单位在第八批国家集采药品填报需求量工作中填报的上述药品需求量及须执行量。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规定,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的意向采购量占采购主体填报总需求量的比例分别为:氯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氯沙坦钾100mg和氢氯噻嗪12.5mg)为80%;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常释剂型(1g(7:1))为70%。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2日
(三)配送关系确认及三方签订协议
1.中选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在“配送”栏目内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3日—12月15日
2.已填报采购需求量的医药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签订三方协议。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3日—12月15日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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