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4.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xbzb-03022
预算金额15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柳娟0991-5823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27日 2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27日 20: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54.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娟
项目联系电话0991-5823555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767956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5823555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BZB-0302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47000  

    最高限价(元):1388053.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47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包含审判楼、审判配楼、1#配楼、2#配楼院内电气增容等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要求: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

联系方式:0991-7679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娟

电 话:0991-5823555











附件信息:

  • 清单及图纸.rar

    25.4M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部电力增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6.26.pdf

    383.2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