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金额
97087.4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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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索引号: MB1502192/2023-00561
发布机构: -
文号: 〔〕号
发布时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油基岩屑处理站技术适应性改造项目 |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赛里木镇 |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拜城环保分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生产工艺采用热相分离处理油基岩屑及污油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油基岩屑及污油泥处理装置:项目新增1套5万t/a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处理装置,占地面积908.2m2,主要处理油基岩屑(干料);2套5000t/a间歇旋转式热相分离处理装置,占地面积165m2,主要处理污油泥;新建一座原料预处理间,内部设置分选机、破碎机各一台,建筑面积为500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油基岩屑及污油泥6万t/a,年产油基钻井液5000t。2.天然气输送管线:建设长5.8km、压力0.4MPa、管径为DN65的天然气输送管线1条,起点为克深集气处理站,终点为项目区天然气管线阀站,设计输量为500m3/h,年输送量为400万m3;3.储运工程:新建6座80m3污水计量罐、4座30m3立式回收油罐、3座50m3卧式回收油罐、10座60m3钻井液罐、1座原料库。4.辅助工程:新建1条天然气输送管线、1座配电室/中控室、1座维修车间、1座材料房、1座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污水处理站。5.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以及供气依托原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1万元,占总投资的14.22%。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连续式回转炉供热系统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间歇式旋转炉供热系统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烟囱排放,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艺加热炉)。 连续式回转炉、间歇式旋转炉产生的不凝气送入原有工程热馏炉供热系统与天然气掺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原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热馏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氯化氢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废水和建筑工人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固液分离模块排污水18.4m3/d(6077.4m3/a),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烟气模块冷却塔喷淋、出渣模块直冷搅拌机喷洒、还原土抑尘以及钻井液配置用水,多余部分拉运至拜城重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反应池+初沉池+pH调节池+UASB生化处理+二沉池+二级絮凝反应池+终沉池+保安过滤器+RO装置”,出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进入拜城重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皮带输送机、风机、空压机及各种泵类,声源强度在80-11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柔性连接、隔声罩、厂区绿化等措施降噪。经预测,运行后昼、夜噪声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工程处理设施,定期清运至塔里木油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恢复。 运营期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工程收集,定期清运至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天然气以及回收原油。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总图合理布置;生产采用PLC、HMI以及SCADA系统控制系统对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如温度、进料流量等进行检测控制,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等;设置阻火、隔爆装置;设置泄漏事故紧急切断阀;储罐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自动连锁切断进料装置;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建立巡检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托克逊县德华矿业有限公司矿石加工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库米什镇东南侧5km处 | 托克逊县德华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盛源祥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45hm2,已经建设一座原料堆场、一条破碎生产线、一座粉矿仓、选矿车间(包括粉磨浮选工段、浓密池、精矿脱水工段)、精矿堆场、一座尾矿库,后续建设一座尾矿压滤间,改建尾矿库,加装环保设施。年加工25万吨铜铅锌矿,年产品位为39%的锌精粉10000t,品位为45%的铅精粉8180t,品位为18%的铜精粉13235t。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合计为4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5.63%。 |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原矿石在破碎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铅及其化合物;破碎工序未收集粉尘,原矿堆棚扬尘、原矿及精矿装卸粉尘、尾矿堆场扬尘、无组织铅及其化合物。在一破、二破工序上方、粉矿仓的下部排料点设置集气罩,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封闭式廊道,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外排;有组织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破碎置于封闭式车间内,原矿堆场采用彩钢板进行全封闭,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行成封闭式堆棚,并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来控制扬尘;精矿场进行全封闭建设,每天拉运外售;针对尾矿库扬尘,建设单位对进入尾矿库内的尾矿进行平整压实,并对表面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使其在运营期间能够保持表面湿润的状态;规范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防止扩大扰动面积,运输车辆需加盖篷布,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并保持道路清洁,以降低运输扬尘的产生。在采取遮挡、定期洒水、控制车速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回用于浮选工序,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用于厂区内绿化。
运营期采取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球磨机、水泵等,在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渣,除尘灰、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本项目矿尾矿砂属于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渣干排至尾矿库,后期外售给砖厂制砖;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期送往库米什镇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回用于浮选工序不外排;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综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进行3次项目公示,通过网上公示、报纸刊登、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
3 | 新疆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15万吨无水氟化铝及配套设施项目 | 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氟材料区 | 新疆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建设10万吨/年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以自产无水氟化氢年产无水氟化铝15万吨。1、主体工程:无水氟化氢生产线(2×5万吨),无水氟化铝生产线(3×5万吨),无水氟化铝包装生产线;2、储运工程:建设萤石库、萤石干料仓、氟石膏渣仓、石灰料仓、氢氟酸罐区、氟硅酸罐区、硫酸罐区;3、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空压站、冷冻站、天然气调压站、综合楼、化验室、锅炉房、给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软水制备系统;4、环保工程:生石灰装卸料、萤石粉装卸料、萤石烘干、萤石干料仓、萤石上料仓、成品出料、包装废气除尘系统,氟化氢生产工艺废气、氟石膏渣气处理系统,氟化铝生产工艺废气、罐区废气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站、浓盐水处理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噪声防治工程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①生石灰装卸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②萤石粉装卸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③萤石烘干废气:烘干炉(1台)烘干粉尘和燃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④萤石干料仓废气:每个萤石干料仓(2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根)排放;⑤萤石上料仓废气:每个萤石上料仓(2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根)排放;⑥氟化氢热风炉废气:热风炉(2台)出厂设置低氮燃烧,为燃天然气设备,经30m高排气筒(2根)排放;⑦氟化氢生产工艺废气:首先经“硫酸吸收塔+三级水洗”生产氟硅酸,后与氟石膏渣气合并进入1#尾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两级气动乳化吸收塔+除雾塔清水洗涤”进行深度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⑧氟石膏渣气:氟石膏装车前在增湿螺旋处进行喷淋增湿,冷却机废气和装车废气并入1#尾气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⑨氟化铝生产工艺废气:首先经“两级旋风+大气冷凝器+氟化氢净化器”处理后进入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两级气动乳化吸收塔+除雾塔清水洗涤”进行深度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⑩氢氧化铝上料仓废气:每个氢氧化铝上料仓(3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根)排放;?氟化铝热风炉废气:热风炉(1台)出厂设置低氮燃烧,为燃天然气设备,进入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罐区废气:发烟硫酸储罐均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99%以上大呼吸气体和全部小呼吸气体被引至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氢氟酸储罐均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大呼吸气体为密闭输送状态,且采用微负压方式防止气体逸散,可将99.5%以上气体引至氢氟酸罐区废气处理装置,小呼吸气体全部进入后续处理装置,采用“三级水洗”工艺处理后,再进入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氟硅酸储罐均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90%以上气体均被引至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成品料废气:每个成品仓(3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根)排放;?包装废气:包装机(3台)为半密闭且上方设有集气罩,每个包装机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根)排放;?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出厂设置低氮燃烧,为燃天然气设备,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事故废气:每条氟化氢生产线设置1套事故喷淋塔并与尾气集中处理装置形成串联,当系统出现故障,废气首先进入喷淋塔进行吸收,后进入所在车间的尾气集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经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交通移动源产生的粉尘等无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排放防治:原料、产品全部采用全封闭库房储存;产品氟化铝、氟化锂采用密封包装;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采用的苫盖篷布的密封措施;氟石膏渣在渣仓储存,运输过程采取封闭车辆。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防渗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大气冷凝器排水进入1#含氟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大气冷凝器循环冷却、循环冷却水系统;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废水进入2#含氟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石灰乳配置、地面冲洗;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装置排水、锅炉排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石灰乳配制和循环冷却水系统;生活污水排入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反应炉、热风炉、提升机、斗提机、板框压滤机、空压机、泵类和风机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氟石膏外售给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水泥生产厂作为水泥生产缓凝剂,萤石烘干、萤石干料仓、萤石上料仓、氢氧化铝上料仓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原料工段作为原料,石灰料仓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石灰料仓用于配制石灰乳,成品出料、包装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产品外售,废包装袋、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送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含氟污泥、澄清池污泥脱水后送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蒸发结晶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试剂瓶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五、环境风险: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首次公示、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4 | 新疆若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无水氟化铝和1万吨电池级氟化锂及配套设施项目 | 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氟材料区 | 新疆若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建设6万吨/年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以自产无水氟化氢年产无水氟化铝8万吨,年产电池级氟化锂1万吨。1、主体工程:无水氟化氢生产线(2×3万吨),无水氟化铝生产线(2×4万吨),无水氟化铝包装生产线,电池级氟化锂生产线(1×1万吨);2、储运工程:建设萤石库、萤石干料仓、氟石膏渣仓、碳酸锂库、石灰料仓、氢氟酸罐区、氟硅酸罐区、硫酸罐区、盐酸罐区、二氧化碳罐区;3、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空压站、冷冻站、天然气调压站、综合楼、化验室、锅炉房、给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软水制备系统、纯水制备系统;4、环保工程:生石灰装卸料、萤石粉装卸料、萤石烘干、萤石干料仓、萤石上料仓、氟化铝成品出料、氟化铝成品包装、碳酸锂上料、氟化锂烘干包装废气除尘系统,氟化氢生产工艺废气、氟石膏渣气处理系统,氟化铝生产工艺废气、硫酸罐区、氢氟酸罐区、氟硅酸罐区废气处理系统,氟化锂生产工艺废气、盐酸罐区废气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站、浓盐水处理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噪声防治工程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①生石灰装卸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②萤石粉装卸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③萤石烘干废气:烘干炉(1台)烘干粉尘和燃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④萤石干料仓废气:萤石干料仓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⑤萤石上料仓废气:每个萤石上料仓(2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根)排放;⑥氟化氢热风炉废气:热风炉(2台)出厂设置低氮燃烧,为燃天然气设备,经30m高排气筒(2根)排放;⑦氟化氢生产工艺废气:首先经“硫酸吸收塔+三级水洗”生产氟硅酸,后与氟石膏渣气合并进入1#尾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两级气动乳化吸收塔+除雾塔清水洗涤”进行深度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⑧氟石膏渣气:氟石膏装车前在增湿螺旋处进行喷淋增湿,冷却机废气和装车废气并入1#尾气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⑨氟化铝生产工艺废气:首先经“两级旋风+大气冷凝器+氟化氢净化器”处理后进入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两级气动乳化吸收塔+除雾塔清水洗涤”进行深度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1根)排放;⑩氢氧化铝上料仓废气:每个氢氧化铝上料仓(2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根)排放;?氟化铝热风炉废气:热风炉(1台)出厂设置低氮燃烧,为燃天然气设备,进入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罐区废气:发烟硫酸储罐均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99%以上大呼吸气体和全部小呼吸气体被引至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氢氟酸储罐均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大呼吸气体为密闭输送状态,且采用微负压方式防止气体逸散,可将99.5%以上气体引至氢氟酸罐区废气处理装置,小呼吸气体全部进入后续处理装置,采用“三级水洗”工艺处理后,再进入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氟硅酸储罐均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90%以上气体均被引至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盐酸储罐在在呼吸口外接气体收集装置,99%以上大呼吸气体和全部小呼吸气体被引至3#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未收集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氟化铝成品料废气:每个成品仓(2个)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根)排放;?氟化铝成品包装废气:包装机(2台)为半密闭且上方设有集气罩,每个包装机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根)排放;?碳酸锂上料废气: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氟化锂生产工艺废气:进入3#尾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两级碱液吸收塔(氢氧化锂)+除雾塔清水洗涤”进行深度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1根)排放;?氟化锂烘干包装废气:包装机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根)排放;?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出厂设置低氮燃烧,为燃天然气设备,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事故废气:每条氟化氢生产线设置1套事故喷淋塔并与尾气集中处理装置形成串联,当系统出现故障,废气首先进入喷淋塔进行吸收,后进入所在车间的尾气集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经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交通移动源产生的粉尘等无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排放防治:原料、产品全部采用全封闭库房储存;产品氟化铝、氟化锂采用密封包装;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采用的苫盖篷布的密封措施;氟石膏渣在渣仓储存,运输过程采取封闭车辆。。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防渗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大气冷凝器排水进入1#含氟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大气冷凝器循环冷却、循环冷却水系统;1#、2#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废水进入2#含氟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石灰乳配置、地面冲洗;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装置排水、纯水制备装置排水、锅炉排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石灰乳配制、氢氧化锂溶液配置和循环冷却水系统;3#尾气集中处理装置排水、碳酸锂母液、氟化锂母液直接回用于碳酸锂碳化工序;生活污水排入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反应炉、热风炉、提升机、斗提机、板框压滤机、空压机、泵类和风机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氟石膏外售给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水泥生产厂作为水泥生产缓凝剂,萤石库、萤石烘干、萤石干料仓、萤石上料仓、氢氧化铝上料仓、碳酸锂上料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原料工段作为原料,石灰料仓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石灰料仓用于配制石灰乳,氟化铝成品出料、氟化铝成品包装、氟化锂烘干包装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产品外售,碳化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送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含氟污泥、澄清池污泥脱水后送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蒸发结晶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试剂瓶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五、环境风险: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首次公示、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5 |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矿区吉郎德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 |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矿区吉郎德露天煤矿位于巴里坤县城北西320°方向140km,行政区划属巴里坤县管辖。 |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由由200万吨/年扩至300万吨/年;矿田面积8.198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约126.48兆吨,服务年限39.4年。区内共有可采煤层9层,B1、B2、B3、B4、B5、B6、B72、B8下、B8煤层可采,其中露天可采煤层6层,分别为:B4、B5、B6、B72、B8下、B8煤层;区内煤层平均可采厚度达35.11m,平均含硫量0.22%-0.51%。区内各煤层为特低~低灰、特低硫、特低磷、中高~特高热值的富油煤,具有中等结渣性、高热稳定性、化学活性强、半焦产率高等特点,是优良的动力用煤,也可作为煤化工用煤和炼油用煤。划分为两个采区,以J4勘探线以东、B5煤层或B4煤层底板等高线+1176m水平以上作为露天矿首采区,其余地段为二采区,开采顺序为首采区→二采区。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 本次扩建在现有功能分区基础上新增采运排及辅助设备、新增西外排土场。利用现有的地面生产系统、辅助生产设施、行政福利设施(已建成 300万吨/规模),增加剥离生产系统采、运、排设备已达到 300万吨/年生产规模。本次扩建工程需配套建设300万吨/年规模的选煤厂。本工程工业场地总占地为28.5546公顷,其中原有占地面积27.27公顷,本次新增占地面积1.2846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本工程设置两个排土场,分别为西外排土场和南外排土场,西外排土场为本次新增,占地面积2.11平方公里;南外排土场在原有基础上扩建,由原8.88平方公里增加至11.51平方公里,增加2.63平方公里。 本工程建设投资为64552.10万元,环保投资共计4894.92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7.58%。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压占土地和地面设施占地引发的生态破坏。①排土场采取先拦后弃,即在排土场外围先修筑挡土围梗,然后在围梗内弃土,以减轻排土对周边的扰动。根据本工程排土场地形地貌特征,坡脚6~10m处修筑0.3m高挡土围堰,围埂断面型式采用梯形,围堰为土石结构,内外坡比均为1:1.5。排土场顶部平台及台阶采取块石压盖、洒水,通过洒水使得外排土场表土层形成板结,以控制风蚀,防止水土流失。②在露天采掘场内设置集水池,并随采掘推进相应移设。集水池沿非工作帮布设排水管路排出采掘场内积水。对平台和边坡进行最终防护措施之前,对平台进行平整,使平台向排土道路一侧形成倒坡,减少大风对坡面及台面的风蚀危害。内排土场平台形成后,为了减少风蚀危害应在平台周边设置围堰。围堰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块石主要来自采掘场表层剥离岩石,围堰高度2.0m,顶宽1.0m,内外边坡均为1:1。③建设单位须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范围内分布少部分砾幕层,主要位于采掘场西侧、东外排土场东侧,主要被戈壁砾幕层所覆盖,生境恶劣、脆弱,但是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砾幕层是数十万年来自然形成遗留下来的地表土壤保护层,具有具有抗风蚀和防蒸发作用,在维护荒漠生态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对砾幕层分布区域主要采取的措施就是减少人类干扰,保护地表结皮不受破坏。矿田开发时尽量把对地表的扰动控制到最小范围,降低区域水土流失;同时施工过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采取硬化或用砾石压盖的方法恢复砾幕层,保持区域生态系统平衡稳定。在排土前和采掘过程中对采掘场范围内的砾幕层进行剥离,剥离厚度15cm。收集的砾石优先用于已排弃到界的复垦区,多余砾石堆放于外排土场或拟开采区。砾石堆放区周边布置彩钢板防护,表面覆盖密目网。堆放过程中,堆体表面洒水抑尘。待外排土场达到设计标高后,对到界平台顶部铺压砾石。杜绝车辆随意行驶造成的地表扰动面积加大,控制地表扰动面积,减少对地表砾幕层(结皮)的破坏;对暂不开采区域减少人类干扰,保护地表砾幕层不受破坏,降低区域水土流失,保持生态系统平衡稳定。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本工程矿坑最大涌水量43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284.6立方米/日。矿坑水排入规模为50立方米/小时(1200立方米/天)的矿坑水处理站,采用“斜板予沉→压力投药→管道混合→折板絮凝→斜板沉淀”水处理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处理后用于采掘场、排土场降尘洒水等。(2)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36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净化后用于选煤厂生产用水、绿化、冲洗车辆、浇洒道路等,不外排。 (3)露天煤矿开采可能影响的煤层上覆地下水含水层包括古近-新近系昌吉河群下亚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露天矿开采将煤层上覆岩土全部剥离,会改变露天采掘场周围的地下水水位线分布,以开采区为中心将形成降落漏斗,漏斗深与开采位置煤层底板持平。矿田周边地下水的流场也将因此重新整合,形成新的地下水位分布,这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矿田整体影响半径为沿露天采区边界外延819.34m。但在开采结束一段时间后,地下水位将会缓慢恢复。由于吉郎德泉下游的露天煤矿与该泉水之间有F1阻隔,该断层隔水性很好,其切割深度远大于露天矿开采的最低标高,露天矿与该泉水力联系很弱,故露天矿的开采不会导通该断层破坏泉水的补给和径流。煤矿生活污水和矿坑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矿坑水处理站、事故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均需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厚度相当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米,防渗系数≤1×10-7厘米/秒的防渗技术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按重点防渗区相关防渗要求构筑防渗层,防渗方案为采用三合土打底,再铺设30厘米水泥,表面均匀涂刷2层耐腐蚀防渗胶层,可达到防渗系数≤1.0×10-7厘米/秒和厚度6.0米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本矿废(污)水正常情况全部综合利用,为应对事故情况,建设矿坑水防渗事故池(800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200立方米)。在发生事故工况时进行矿坑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及时修复水处理设备,保证事故工况下矿坑水和废污水经过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设有2台3.2MW固体蓄热电锅炉。在工业场地设1座直径Φ18m的原煤缓冲仓,总容量6000t;1个矩形封闭式储煤场,可储煤40000t;2个7m×7m方仓,可储煤260t;1个矩形封闭式储煤场,可储煤60000t。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原煤缓冲仓设置微动力除尘器2套;一级筛分车间设置微动力除尘器4套;二级筛分车间设置微动力除尘器5套;输煤栈桥及装车仓设置微动力除尘器2套。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准备车间、筛分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机械加工及电修车间、卡车及工程机械维修保养车间、清洗车间、变电所、水泵房等车间内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振动小、低噪音的设备。对于强噪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针对矿大型机械设备,破碎机、胶带运输机、单斗挖掘机等声源控制主要对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提高检修安装精度,定期检修,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岩土剥离物747.66Mm3,前期运往外排土场堆存,待实现内排后运往内排土场。生活垃圾170.02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矿坑水处理站污泥412.8吨/年,全部混入产品煤一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3.65吨/年,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约2吨/年,检修过程中设备废机油由检修单位集中收集,运行设备落地废机油由当值人员集中收集,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新疆海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加油站储罐中柴油和维修车间产生废油类物质,加油站柴油储存量最大258t,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约为2吨,储量均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加油站储罐中的柴油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露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坑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在加油站存储区及相关区域设立监测探头,对周围环境的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时时监控,以便于在第一时间发现物料泄漏事故,并确定事故发生点。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坑水防渗事故池800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2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6 | 新疆喀什喀拉吐孜矿区斯尔亚特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 | 新疆喀什喀拉吐孜矿区斯尔亚特煤矿(以下简称“斯尔亚特煤矿”)位于莎车县215°方位,直线距离约100km,北距达木斯乡直线距离6km,行政区划隶属新疆莎车县管辖。 | 新疆中油联工贸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建设规模:9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井田面积22.23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约82.09兆吨,服务年限65年。井田内可采煤层为3层,煤层编号为7、6、3号煤层;7号煤平均可采厚度1.69m,6号煤平均可采厚度2.85m,3号煤平均可采厚度1.75米,开采标高+1700米~+2100米左右。各可采煤层煤的颜色为黑色、灰黑色,条痕基本为黑褐色,煤质较软,沥青光泽—玻璃光泽,个别为金属光泽,参差状断口,性脆,易碎多呈块状、碎块状、粉末状,属暗煤—半暗煤、易燃。井田内煤层煤化程度较低,各煤层煤类以31号不粘煤(BN)为主,个别点为41号长焰煤(41CY)。全矿井共划分为四个采区,井田内原则上先采上部水平,后采下部水平,各采区内煤层原则上按自上而下的顺序开采。按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开采勘探程度高、赋存稳定、开采条件好的区域的原则,设计投产一采区,接续开采二、三、四采区,即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矿井开采层厚度小于4.0米,各煤层倾斜煤层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本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选煤厂采用智能干法分选工艺。本工程地表建筑总占地为33.5832公顷(其中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12.0232公顷,矸石周转场占地面积为1.5公顷,场外道路占地面积19.12公顷,供电供水设施占地面积0.94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低盖度草地、其次为裸土地。本工程建设投资为97087.45万元,环保投资共计1748.4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8%。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工业场地、场外道路、矸石周转场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地表建筑占地面积共计33.5832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低覆盖度草地,其次为裸岩石砾地。施工期临时占地约为2.34公顷。工程占地造成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由原有的低盖度草地、裸岩石砾地变为采矿用地、道路用地。施工过程中平整场地、开挖地表,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土壤结构,易引起水土流失,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对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有关要求对矿区占地进行合理规划及建设,尽量减少占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运营期:本工程开采过程中主要生态环境影响来地下开采过程中导致的地表塌陷。本工程实施后,开采区地表形态变化受地形影响,开采沉陷表现不均匀的错动及裂缝,矿井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不发生明显变化,全矿井开采结束后可能造成地表下沉面积18.89平方公里,最大下沉值约5.227米。地表逐年沉降过程中对植被的自然生长、分布及地表景观格局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通过采取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地下开采对地表植被影响可以得到缓解。莎车县达木斯乡、霍什拉甫乡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位于本矿井上游6公里处;井田西北部克孜勒克尔村、达木斯沟、克孜勒克热炼钢炉遗址距离本矿井井田边界均大于1公里,根据沉陷预测,沉陷影响范围最远距离400米,因此,采煤沉陷不会对莎车县达木斯乡、霍什拉甫乡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克孜勒克尔村、达木斯沟、克孜勒克热炼钢炉遗址产生影响。采取措施:①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②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③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④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等。(2)运营期:本工程矿井正常涌水量1245.3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230.94立方米/日。矿井水排入规模为100立方米/小时的矿井水处理站,拟采用“予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反渗透”净化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喷雾除尘用水、选煤厂生产用水、黄泥灌浆及洗衣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拟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净化污水全部用于井下消防洒水、生产系统降尘洒水等,不外排。 矿井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矿井水处理站、事故收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均需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厚度相当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米,防渗系数≤1×10-7厘米/秒的防渗技术要求;油脂库、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按重点防渗区相关防渗要求构筑防渗层,防渗方案为采用三合土打底,再铺设30厘米水泥,表面均匀涂刷2层耐腐蚀防渗胶层,可达到防渗系数≤1.0×10-7厘米/秒和厚度6.0米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开采形成的导水裂隙带范围为13.47-49.8米,上部煤层开采形成的导水裂隙会导通该层位,导通部位位于井田西部露头煤层区域,导通地表范围全部位于井田内,由于该层为透水不含水层,所以对该层影响不大。但形成导水裂隙后,会一定程度增加大气降水对其下覆含水层的补给。需要防范的是在融雪季和降雨季,因融雪和暴雨形成地表径流,在径流至导通地表区域时沿着导水裂隙下渗进入采区造成矿井水涌水量增大,在地表径流下渗后以矿井水形式排出,会对地表水资源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井田内第四系含水层主要分布于罗马沟内,由于井田内第四系含水层海拔高程明显高于达木斯沟河谷第四系潜水含水层且距离较远,两者无直接水利联系。井田西边界距达木斯沟约1公里,本工程地下水最大影响半径约140.94米,最大沉陷影响半径400米,远小于本项目煤层开采边界与达木斯沟河谷距离(最近距离1公里),且达木斯沟与开采煤层间为断层阻隔,该断层为阻水断层,达木斯沟与井田开采煤层基本无水力联系;因此煤矿开采不会对达木斯沟河谷造成直接沟通破坏影响。煤炭开采时地下水疏排对达木斯沟水量影响很小。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及二次扬尘对建设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扬尘主要产生于地面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作业和弃土输送过程中,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附近100米内,受影响的对象主要为施工人员。在施工工地周围设挡板,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粉状物料及建筑垃圾在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防止抛洒造成二次扬尘。工程建设过程中,尤其要严格按照上述提到的各项措施实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本工程安装1台14MW(20吨/小时)的常压燃煤热水锅炉,配1座φ1.2m×H45m钢烟囱,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低氮燃烧+SNCR法脱硝。在工业场地设储煤仓总容积为9000吨,采用2座Ф15m混煤筒仓和1座Ф15m精煤仓,单仓容量3000吨。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原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输出主井口时,直接采用封闭输煤廊道输送至储煤场,原煤的装卸均在封闭式储煤场中进行,转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工作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拟建工程施工期排弃的固体废物主要井筒产生的少量掘进矸石,地面建筑物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建设期巷道掘进矸石大部分用于填垫工业场地、道路路基等。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往莎车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井掘进矸石前期用于平整工业场地、道路,后期不出井,选煤矸石回填采空区、塌陷区、运往莎车县利民砖厂用于制砖。生活垃圾133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莎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798吨/年,全部混入产品煤一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68吨/年,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矿井水处理站需定期更换反渗透膜,废反渗透膜产生量约为0.3吨/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约0.8吨/年,检修过程中设备废机油由检修单位和人员集中收集,运行设备落地废机油由当值人员集中收集,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质和产生废油类物质,本工程油脂最大存在为25吨,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约为2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露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露油品外流。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井水防渗收集池700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1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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