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宁路一分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工程-二次采购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qgc-2024-fw8101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771-56100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先生
中标公司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宁路一分部(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工程-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8日18:00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宁路一分部(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工程-二次采购(采购编码:LQGC-2024-FW8101)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71-2569402
电子邮箱:2434341369@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5610089
2.公司本部:邱先生 0771-2569402
3.项目经理部:韦先生 18587524616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8日18:00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宁路一分部(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工程-二次采购(采购编码:LQGC-2024-FW8101)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大宁路一分部(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工程 | 1 |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8083.83元 | |
2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5999.22元 | | ||
3 | 广西中北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83959.34元 | |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大宁路一分部(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工程 |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评审发现响应文件中电子签章无法识别查验是否篡改,且响应承诺书上公章被签名遮盖,要求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标中澄清,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澄清文件中,仅对公章做了澄清说明,未对签名进行澄清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判定为无效响应。 |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71-2569402
电子邮箱:2434341369@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5610089
2.公司本部:邱先生 0771-2569402
3.项目经理部:韦先生 18587524616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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