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本级海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WTZB-22-010)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49.6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zb-22-010
预算金额349.6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3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13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本级 海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TZB-22-01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1,2-11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ZB-22-010
项目名称:海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49.62万元
最高限价:349.6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49.62 349.62 垃圾处理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认定,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给予认定。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同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认定。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认定。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 3、 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特别提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1,2-1101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获取,详见其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1,2-1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获取,如采用邮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通过邮箱获取电子文件,在2022年7月20日16:30前未把相关资料传到邮箱者视为放弃报名)。 ①供应商须将(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772977562@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邮寄招标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必须清晰。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之后将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现场获取者携带上述资料到现场获取) ②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为3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五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苑支行 账 号:03020725091000436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大吴路6号
联系方式:022-29241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五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1,2-1101
联系方式:17702243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770224378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五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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