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江新区田长制公示牌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主题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 号)精神,我区明确保护任务,在村和网格内统一设置田长制公示牌,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公开田长责任,接受群众监督,助推耕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2、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 号)、《关于规范设置田长制公示牌的通知》(湘田长办函〔2022〕1号)、《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各地应在村和网格内统一设置田长制公示牌,明确保护任务,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公开田长责任,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各级田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为规范设置村及网格田长制公示牌,目前新区已全面建立了区、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田长制网格体系,本项目需设置114块村田长制公示牌以及412块网格田长制公示牌,共计526块,巡田登记本2000本等,现拟一家服务商采购湘江新区田长制公示牌。
具体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根据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进度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服务标准:
1、公示内容
(1)责任区域:公示牌涉及的责任区域,村(社区)田长制公示牌为 xx 县(市、区)xx 乡(镇)xx 村(社区)。
(2)保护任务:责任区域内耕地保护总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信息。
(3)田长信息:村田长制公示牌公示信息为联系本村田长制工作的乡级田长、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因各个村(社区)田长网格长人员数量不统一,中标供应商需针对不同人数做出合理的版面设计。
(4)耕地现状分布图:图名为xx村耕地现状分布图,需明确责任区域范围,规范标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5)田长职责:《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号)规定的村级田长、网格田长职责。
(6)湖南田长(群众监督)小程序二维码。
(7)耕地信息二维码:扫码显示各责任区域耕地信息,县(市、区)、乡(镇)、村以及网格田长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田长信息。
(8)举报电话:县(市、区)统一设立的举报电话。
(9)落款:xx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设立年月。
(10)公示牌背面:背面印制耕地保护宣传标语。
2、设立位置
村田长制公示牌应在村委会设立。
3、版面颜色
田长制公示牌原则上要求画面底色统一为绿色(色号为C100,M0,Y100,K0),字体颜色为白色(色号为 C0,M0,Y0,K0);框架原则上为褐色(色号为C45,M78,Y88,K9)。在耕地现状分布图中,一般耕地标注为浅黄色,永久基本农田标注为深黄色。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2)、供应商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3)、凡由于供应商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负责运输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货费用,人工费等,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人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及安装,包括所产生的一切包装费、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运输及安装等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成交供应商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主题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 号)精神,我区明确保护任务,在村和网格内统一设置田长制公示牌,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公开田长责任,接受群众监督,助推耕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2、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 号)、《关于规范设置田长制公示牌的通知》(湘田长办函〔2022〕1号)、《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各地应在村和网格内统一设置田长制公示牌,明确保护任务,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公开田长责任,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各级田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为规范设置村及网格田长制公示牌,目前新区已全面建立了区、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田长制网格体系,本项目需设置114块村田长制公示牌以及412块网格田长制公示牌,共计526块,巡田登记本2000本等,现拟一家服务商采购湘江新区田长制公示牌。
具体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根据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进度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服务标准:
1、公示内容
(1)责任区域:公示牌涉及的责任区域,村(社区)田长制公示牌为 xx 县(市、区)xx 乡(镇)xx 村(社区)。
(2)保护任务:责任区域内耕地保护总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信息。
(3)田长信息:村田长制公示牌公示信息为联系本村田长制工作的乡级田长、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因各个村(社区)田长网格长人员数量不统一,中标供应商需针对不同人数做出合理的版面设计。
(4)耕地现状分布图:图名为xx村耕地现状分布图,需明确责任区域范围,规范标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5)田长职责:《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号)规定的村级田长、网格田长职责。
(6)湖南田长(群众监督)小程序二维码。
(7)耕地信息二维码:扫码显示各责任区域耕地信息,县(市、区)、乡(镇)、村以及网格田长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田长信息。
(8)举报电话:县(市、区)统一设立的举报电话。
(9)落款:xx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设立年月。
(10)公示牌背面:背面印制耕地保护宣传标语。
2、设立位置
村田长制公示牌应在村委会设立。
3、版面颜色
田长制公示牌原则上要求画面底色统一为绿色(色号为C100,M0,Y100,K0),字体颜色为白色(色号为 C0,M0,Y0,K0);框架原则上为褐色(色号为C45,M78,Y88,K9)。在耕地现状分布图中,一般耕地标注为浅黄色,永久基本农田标注为深黄色。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2)、供应商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3)、凡由于供应商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负责运输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货费用,人工费等,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人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及安装,包括所产生的一切包装费、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运输及安装等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成交供应商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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