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泰汽车等7户不良资产包处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康泰汽车等7户不良资产包处置项目
    转让底价 暂无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债权总额(万元): *本金(万元):
    *利息(万元): *费用(万元):
    债务人所属行业: 债务人注册地:
    债务人经济性质: 债务人经营范围:
    抵质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诉讼情况: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内蒙古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50102701468052L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包括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以及任何补充协议、法律文书、资产转让合同项下对借款人、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截至此次交易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最终金额以借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规定的计算方式为准。本次处置基准日至债权交割日,标的资产包回收的本金、利息、罚息、垫付费用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因维护债权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本次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模式竞价,项目设有保留价,最高报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挂牌期满后,若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该意向受让方进系统报价,若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保留价,则项目未成交;若意向受让方报价高于保留价,则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则项目成交,如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采取一次报价模式竞价,在本轮一次报价中,原意向受让方本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则项目成交,价高者得;若挂牌期满,征集到2个及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一次报价模式竞价,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则项目成交,价高者得;若出现2个及以上的不低于保留价的相同最高价,则再由山西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相同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一次报价模式竞价,价高者得,直至确定最终受让方。其他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债权转让协议》中指定的账户。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债权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债权资产的现状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债权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3)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5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向其移交标的债权。受让方支付完毕全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转让方始终持有该转让标的债权;收到全部受让价款之日,为标的债权资产的权利转移交割日;同时,双方应自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完毕之日起的60日内完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

    6、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分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2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已支付部分(含保证金)不予退还,未转交的标的债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

    7、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8、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员。

    4、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是否按约定收取佣金
    其他披露内容

    1、拟处置的康泰汽车等7户资产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出租的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承租人等信息,需要受让方自行了解;

    2、部分抵押物可能已被其他人查封,若查封期限尚未届满,可能影响抵押物处置主动权;

    3、永明物资的抵押物为鄂尔多斯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土地,该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5月6日,经项目组和评估公司现场勘查,该土地地上只有部分临建,未进行大面积施工,该宗土地闲置时间较长,可能会存在被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4、乌审旗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五区赛罕路北,苏里格街东侧的商用房为乌审旗华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提供抵押,商用房总层数12层,抵押物所在层次为4-5层,该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可能影响抵押物处置的主动权;

    5、永明物资和华容纺织两户债权,已申请公证执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已出具《执行证书》,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规定尚不够成熟、细致,可能存在公证强制执行被干扰等情形,影响抵押物处置的主动权;

    6、买受人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尽职调查,知晓或应当知晓包含上述瑕疵在内的债权瑕疵。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6、债权清单.jpg
  • 图片浏览


  •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www.sxcqjy.cn/jyzx/detail/1804.html
    网站来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