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现有耕地现状调查工作技术支撑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郴州市现有耕地现状调查工作技术支撑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为全面掌握我市现有耕地现状具体情况,抢抓耕地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我局拟采购郴州市现有耕地现状调查工作技术支撑服务,现发布此公告,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内容
三、采购单位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该项目报价。
(5)类似项目的近三年相关业绩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需入驻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系统(提供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两份。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3室(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735-2362002
五、供应商确定方式及时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审查、确定中标人、网上直购的方式进行。于2024年5月28日10时整(北京时间)开始资格审查,经我局内部采购小组审查合格后,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开标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8室
投诉电话:0735-2362308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如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20 年 月 日
为全面掌握我市现有耕地现状具体情况,抢抓耕地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我局拟采购郴州市现有耕地现状调查工作技术支撑服务,现发布此公告,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郴州市现有耕地现状调查工作技术支撑 | 1 | 100000.00元 |
二、服务内容
类别 | 名称 | 工作内容 |
内业核查类 | 郴州市现有耕地现状调查工作 | 内业核查全市11个县市区现有耕地现状情况,对疑似非耕地情况进行筛选,对县市区的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归档。 |
三、采购单位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该项目报价。
(5)类似项目的近三年相关业绩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需入驻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系统(提供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两份。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3室(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735-2362002
五、供应商确定方式及时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审查、确定中标人、网上直购的方式进行。于2024年5月28日10时整(北京时间)开始资格审查,经我局内部采购小组审查合格后,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开标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8室
投诉电话:0735-2362308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如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20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 | 注册资本: | |
注册登记机构: | | 地址: | |
日期: | | 经济行业: | |
有效期: |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 | 手机号: | |
身份证号: | | |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 | 手机号: | |
身份证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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