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yc2022003
预算金额510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联系人孙伟
招标代理机构Z01014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海燕010-61989912
中标公司北京民生智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GYC2022003(招标文件编号:CGYC20220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民生智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5层510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民生智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 | 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2022年和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为主的方式开展,并对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复核,最终形成满意度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表以及各省(区、市)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和2023年满意度调查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玫、徐建华、黄芳、赵桂林、施晶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
2022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单个样本单价¥23.90
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单个样本单价¥21.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联系方式:孙伟,郭路 010-61986968,619899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郭路
电 话: 010-61986968,6198991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4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YC2022003一、项目基本情况更正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日期:2022年5月11日更正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5月17日9:30”更正为“2022年5月25日9:30”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二、更正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无)联系方式:010-61989912朱海燕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1.采购人信息: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无电话:010-61989912项目联系人:朱海燕3.项目联系方式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4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YC2022003一、项目基本情况调查项目更正公告(第2次)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更正日期:2022年5月20日2.其他内容不变。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二、更正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1.采购人信息: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022年5月11日该项目发布第1次更正公告三、其他补充事宜
五、附件(无)电话:010-61989912;010-61986979项目联系人:朱海燕;刘洋3.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无)联系方式:010-61989912朱海燕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4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YC2022003一、项目基本情况更正公告(第3次)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日期:2022年6月10日地点更正为: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集团1层0101会议室更正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17日9:00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二、更正信息
联系方式:010-61989912010-61986979朱海燕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1.采购人信息: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其他内容不变。
温馨提示附件无电话:010-61989912010-61986979项目联系人:朱海燕3.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无)
请配合查验72小时核酸结果、北京健康宝、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5层510供应商名称:北京民生智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三、中标信息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一、项目编号:CGYC2022003中标结果公告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服务类四、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单个样本单价¥21.502022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单个样本单价¥23.90中标金额:
七、公告期限: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评审专家名单:袁玫、徐建华、黄芳、赵桂林、施晶智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和2023年满意度调查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2022年和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为主的方式开展,并对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复核,最终形成满意度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表以及各省(区、市)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八、其他补充事宜: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附件电话:010-61986967、61989912项目联系人:袁仁健、朱海燕2、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61989910、6198991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2.更正公告1.招标文件
4-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原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
家税务总局)的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
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调查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北
京民生智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5人,
营业收入为7228万元,资产总额为2618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Z01014
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民生智科科技
35月16日
20227
国家税务总局项目编号:CGYC2022003满意度调查项目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2022年4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业务需求书5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22
预算金额:510万元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项目编号:CGYC2022003一、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和2023年满意度调查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2022年和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为主的方式开展,并对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复核,最终形成满意度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表以及各省(区、市)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最高限价(如有):无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XX公司领取XX项目采购文件”。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地点:线上(电子邮箱)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公告期限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时间:2022年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没有回复确认的,该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传真:010—61986969邮箱:swzjcgyc@163.com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10-61986968,61989915项目联系人:孙伟,郭路2.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61986968,61989915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项目编号:CGYC2022003满意度调查项目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 号 | 类 别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 | |
1 | 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 项目编号:CGYC2022003 | |
1 | 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 采购预算:510万元(其中,2022年预算400万元,2023年预算110万元) | |
2 | 采购需求 | 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2022年和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为主的方式开展,并对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复核,最终形成满意度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表以及各省(区、市)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和2023年满意度调查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
3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为投标人。 (二)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 |
4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5 | 信息发布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 | |
6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和 方式等 | 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XX 公司领取XX项目采购文件”。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 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没有回复确认的,该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 | |
7 | 询 问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2022年5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项目联系人:孙伟,郭路 电 话:010-61986968,61989915 邮 箱: swzjcgyc@163.com |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商 务 部 分 |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2021年6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21年6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原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原件](适用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原件)(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商 务 部 分 | 二、其他文件及资料: (1)★投标函[原件,包括投标函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 (2)★投标报价表(即开标一览表,原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原件); (4)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成功案例: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满意度调查分析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技术 部分 | ★技术条款偏离表(原件); 服务团队组织结构及技术力量; 需求理解; 数据采集方案; 数据统计汇总方案; 数据分析实施方案; 保密措施; (8)★回避承诺函;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以上★条款的文件及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顺序及格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副本5份 电子文件 1份【提交Word文件和扫描件(PDF格式)两种形式】 | |
1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 |
1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5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61989910 | |
12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
13 | 信用记录审查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 |
14 | 支持中小型 企业发展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型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5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16 | 促进残疾人 就业 |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17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无 | |
18 | 评标方法 及分值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 10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9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 | |
19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信息:收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银行帐号: 11001079300056000377-0010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 |
20 | 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 |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质疑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提交采购人。 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10-61986968,6198991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
2.1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不包括关境外),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合格的产品和服务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预算。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立项。1.预算资金及来源一、总则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格的投标人2.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起诉。2.3合格的服务是指投标人按照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2合格的产品是指投标人按照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招标文件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费用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投标人相关要求
(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3)评标方法及标准(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5.招标文件构成
6.2采购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进行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于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项目业务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5)投标文件格式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投标文件编制三、投标文件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应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且不能使用铁钉装订。8.投标文件的组成7.4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以纸质文档为准。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从节约环保考虑,鼓励双面打印。
9.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9.报价要求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成交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2022年预计调查样本108000个,2023年预计调查样本36000个,采购人实际下达的调查样本数可能会发生变化,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有效期内人力成本变化等各项因素。实际支付费用按照成交单价和采购人实际下达的调查样本数计算。9.4本项目2022年预计调查样本108000个,2023年预计调查样本36000个。供应商的投报单价乘以预计调查样本数不得超过当年度采购预算,即:“2022年单价×108000”不得超过400万元;“2023年单价×36000”不得超过110万元。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及各年度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分别报出2022年和2023年调查单个样本所需的费用。投标报价包括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计算评分、数据汇总、数据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等,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折算成调查单个样本的费用进行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
10.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3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由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10.2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文件,必须按照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包括: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10.1投标文件侧面应加盖骑缝章,可多次用印,以确保骑缝章覆盖每一页文件。10.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9.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有效期11.4密封包装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并根据密封内容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11.3开标一览表(即投标报价表),除作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组成内容外,还应单独密封一份,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单独密封包装。1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交,并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11.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13.2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3.投标文件送达、签收四、投标文件递交1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开标与评标1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1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5.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中的报价。15.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采购人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15.开标
16.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6.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6.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6.投标资格审查
18.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8.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8.投标符合性审查17.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0.核价原则19.4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3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投标文件的澄清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即投标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0.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1.投标无效
21.3除21.1及21.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比较与评价(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
23.废标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2.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2.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3.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4.2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1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4.中标六、中标和合同
2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25.签订合同24.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质疑2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询问七、询问和质疑26.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6.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28.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8.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8.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0.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30.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30.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1采购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9.保密
本项目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9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履约能力、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售后服务等。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0.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30.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序号 | 评审 因素 | 主要 内容 | 指 标 要 求 | 细项 分值 |
1 | 投标 报价 | 价 格 | 投标报价得分S=(Pmin/P)×10,其中:Pmin为所有供应商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单价,分别报出2022年和2023年调查单个样本所需的费用。P=2022年单价×108000+2023年单价×36000。 | 10 |
2 | 履约 能力 | 案例 |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满意度调查分析服务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10 |
3 | 履约 能力 | 相关 证书 | 投标人具有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 1 |
4 | 履约 能力 | 技术 力量 | 根据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在0-3分之间打分。 团队总人数≥200人的,得3分; 180人≤团队总人数<200 人的,得2分; 150人≤团队总人数<180人的,得1分。 | 3 |
5 | 履约 能力 | 技术 力量 | 根据投入本项目的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数量,在0-3分之间打分。 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数≥20人的,得3分; 18≤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数<20人的,得2分; 15人≤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数<18人的,得1分。 | 3 |
6 | 履约 能力 | 技术 力量 | 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满意度调查工作经验的,得2分。 | 2 |
7 | 履约 能力 | 技术 力量 | 根据投入本项目的调查工作主要负责人、督导员、统计分析人员、编制报告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同类项目经验等,在0-3分之间打分。 | 3 |
8 | 履约 能力 | 技术 力量 | 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统计师证书、项目管理资格证书(PMP)的,每个证书得1分(单个成员持有多个证书的,可重复计分),最多不超过8分。 | 8 |
9 | 技术或服务水平 | 需求 理解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分析、理解的程度,以及给出建议的合理化程度在0-10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理解深刻、分析全面并针对本项目给出合理化建议,得7-10分; 比较了解、分析到位并针对本项目给出合理化建议,4-7分; 基本理解或分析基本到位,工作建议一般的,得 0-4分。 | 10 |
10 | 技术或服务水平 | 数据 采集 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数据采集方案的科学、合理、全面程度都在0-15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方案科学、合理、完整的得10-15分; 方案较为合理、完整的得5-10分; 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 | 15 |
11 | 技术或服务水平 | 数据 统计 汇总 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数据统计汇总方案的科学、有效程度在0-12分之间打分。考量是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数据统计方案,能否准确汇总全国、省、市、县(区)四个层级的综合得分,能否准确汇总计算各项调查指标在四个层级的得分,能否准确计算被调查单位得分与排名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方案科学完整,适用性好的得9-12分; 方案较科学完整,适用性较好的得4-9分; 方案基本完整,适用性一般的得0-4分。 | 12 |
12 | 技术或服务水平 | 数据 分析 实施 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数据分析实施方案的科学、有效程度在0-15分之间打分。考量是否建立了统计分析制度,能否多维度、深层次分析调查数据,能否使用多种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调查指标,使分析结论真实有效且具有鲜明特点,能否按期、按质提供分析报告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方案科学完整,适用性好的得10-15分; 方案较科学完整,适用性较好的得5-10分; 方案基本完整,适用性一般的得0-5分。 | 15 |
13 | 技术或服务水平 | 保密 措施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取的保密措施的科学性、完备性、可操作性在0-8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措施科学性、完备性、可操作性强,得6-8分; 措施科学性、完备性、可操作性一般,得3-6分; 措施科学性、完备性、可操作性较差,得0-3分。 | 8 |
14 | 合 计 | 100 |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合同编号:满意度调查项目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一合同合同条款前附表日期:年月乙方:XXX
序号 | 内 容 | ||
1 | 合同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合同书 | |
2 | 合同编号 | ||
3 | 甲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 | |
3 | 甲方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 |
3 | 甲方相关部门 | 甲方采购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
3 | 甲方相关部门 | 联系人 | |
3 | 甲方相关部门 | 联系电话 | |
3 | 甲方相关部门 | 甲方业务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3 | 甲方相关部门 | 联系人 | 余志芳 |
3 | 甲方相关部门 | 联系电话 | 010-63410743 |
4 | 乙方名称 | ||
4 | 乙方企业性质 |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其他 | |
4 | 乙方地址 | ||
4 | 乙方联系人 | ||
4 | 联系电话 | ||
4 | 传真 | ||
5 | 合同金额 | 2022年调查单个样本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 ) 2023年调查单个样本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 ) | |
6 | 产品和服务 | 开展2022年和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为主的方式开展,并对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复核,最终形成满意度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表以及各省(区、市)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
7 | 合同付款 |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业务部门启动当年项目后,按照当年实际下达的调查样本数和合同单价计算当年度服务费用,每年办理2次付款,付款安排: 第一次付款:甲方启动当年度项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服务费用30%的款项; 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当年度服务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服务费用70%的款项。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业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以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 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份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 | |
8 |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 3 %,即人民币 元整(¥ )。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无息返还。 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保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 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 | |
9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 | |
10 | 项目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和2023年满意度调查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
11 | 合同履约地点 | 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另附)。招标文件(另附);报价表;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文件
合同付款2023年调查单个样本的费用为人民币元(¥)2022年调查单个样本的费用为人民币元(¥)3.合同金额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份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以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业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当年度服务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服务费用70%的款项。第一次付款:甲方启动当年度项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服务费用30%的款项;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业务部门启动当年项目后,按照当年实际下达的调查样本数和合同单价计算当年度服务费用,每年办理2次付款,付款安排: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本合同一式两份,在甲乙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合同生效乙方由法人签订合同的,乙方法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订本合同。5.合同签订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二合同通用条款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盖章:盖章:签字:签字:
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4项“乙方名称”。1.1.2“甲方业务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3项“甲方业务部门”。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3项“甲方采购部门”。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
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1本项目的“产品和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产品和服务”。3.产品和服务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标准
4.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4.知识产权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3.4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验收要求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2乙方对于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工作秘密或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承担保密责任,禁止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保密条款
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8.履约延误7.1履约保证金及返还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7.履约保证金6.2具体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6.1甲方业务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可以支付款项建议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当年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9.违约责任8.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当年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9.5对于本合同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合同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9.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11.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1.争端的解决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不可抗力
12.1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2.违约终止合同11.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1.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在北京进行仲裁。
13.破产终止合同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3)如果乙方未能遵守回避承诺,承接了各省及以下税务机关2022年和2023年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产品或服务;
15.合同修改或变更14.2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转让和分包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合同语言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0.1本合同一式两份,在甲乙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9.税费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
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致:国家税务总局一、投标函第一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电子文档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____份。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日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及相关事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被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二、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日期: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 (元/样本) |
1 | 2022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服务 | 小写:¥____________ 大写:人民币________ |
2 | 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服务 | 小写:¥____________ 大写:人民币________ |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3.投标报价得分S=(Pmin/P)×10,其中:Pmin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P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P=2022年单价×108000+2023年单价×36000。2.投标人应分别报出2022年和2023年调查单个样本所需的费用。“2022年单价×108000”不得超过2022年预算400万元;“2023年单价×36000”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110万元。1.本项目报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特别说明:
说明: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商务条款应答 | 偏离 (无/正/负) | 说明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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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4-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4:2021年6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3:2021年6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2: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________(采购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4-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原件)日期: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原件]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成功案例一览表六、成功案例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五、相关证书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合同 名称 | 合同 单位 | 合同时间 | 合同 金额 | 合同主要 内容 | 对方 联系人 | 对方联 系电话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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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一、技术条款偏离表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说明: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满意度调查分析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 部分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 | 投标文件 应答情况 | 偏离 (无/正/负)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
2-1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表(除文字描述外,必须同时提供以下2-1、2-2、2-3附表:)二、服务团队组织结构及技术力量日期:
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总人数 | 名 |
其中:(1)项目负责人 | 1名 |
(2)调查人员数量 | 名 |
(3)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数量 | 名 |
(4)其他人员数量 | 名 |
说明:投标人应分别提供项目负责人、调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督导员、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的简历表,并提供其学历、职称、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相关证书、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3人员简历表说明: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统计师证书、项目管理资格证书(PMP)的,应在本表“认证情况”栏标明。2-2技术力量一览表
序号 | 姓 名 | 学历及学位 | 技术职称 | 工作 年限 | 本项目中 担任职务 | 认证情况 |
一、项目负责人 | ||||||
1 | ||||||
二、调查人员(仅填写调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督导员等,无需列出全部调查人员) | ||||||
1 | ||||||
2 | ||||||
3 | ||||||
… | ||||||
三、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需填写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 | ||||||
1 | ||||||
2 | ||||||
3 | ||||||
… | ||||||
四、其他人员 | ||||||
1 | ||||||
2 | ||||||
3 | ||||||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学 历 | 毕业学校 | 技术职称 | ||||
公司职务 | 工作年限 | 本项目任职 | ||||
从事满意度调查工作年限 | ||||||
同类项目经验: | ||||||
相关证书: |
七、保密措施六、数据分析实施方案五、数据统计汇总方案四、数据采集方案需求理解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如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则不承接各省及以下税务机关于2022年和2023年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项目。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作如下承诺:八、回避承诺函
为全面了解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和总体评价,多角度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深入分析存在不足和差距,为进一步改进税收工作提供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1.1项目目标1.项目描述满意度调查项目业务需求书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技术部分
(二)调查层级包括省会及以上城市、其他地级市和县三个层级:(一)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1.3项目范围和层级调查规模:2022年预计调查样本108000个、2023年预计调查样本36000个。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要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式并倡导创新方式。1.2项目方式、规模
调查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样本,随机抽取并实施调查。有效调查户数须达到预计调查样本数量的99%以上。调查样本名单由国家税务总局提供,样本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注册类型、地址、纳税规模、行业类型、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1.4项目样本3.第三层级为各省、自治区的部分县级行政区(不含已被抽取的第一、第二层级单位)。2.第二层级为各省、自治区其他地级市下设的城区;1.第一层级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下设的区县行政区;
2.1项目服务单位要求2.总体服务要求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从开始电话访问到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完整调查报告,应不超过3个月。调查启动时间及调查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提前1个月告知。1.6项目时限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指标主要包括:政策落实、规范执法、便捷服务、信息化建设、廉洁自律和其他等方面内容,以及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调查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提供。预计2022年指标数量不超过50项(每一个具体评价得分点计为1项),2023年指标数量不超过25项。1.5项目指标
(三)调查机构有成熟可行的调查方案、数据汇总统计方案,并能认真执行,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近3年有满意度调查分析项目经验的优先。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调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督导员、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的简历表,并提供其学历、职称、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相关证书、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满意度调查工作经验的优先。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统计师、项目管理资格证书(PMP)的优先。参与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团队人数应不少于150人,其中统计分析和编制报告人员应不少于15人。调查机构必须是专业的市场调研与咨询机构,在业内有较好的声誉。调查机构应拥有固定的调查分析团队,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督导人员和分析人员。
(二)调查访问员应按照调查问卷询问被访问对象,如被访问对象有疑问,访问员应进行解释;访问过程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一)严格按照抽样方案抽选调查样本,保证调查样本的随机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2.2项目质量控制要求(六)为确保调查公平性,调查机构要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承接各省及以下税务机关于2022年和2023年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出具书面承诺。(五)调查机构对调查时间、调查范围以及调查获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严格保密。调查取得的全部数据所有权归国家税务总局,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调查的任何信息。(四)调查机构具备专业的调查数据分析能力,能够使用多种数理统计方法和分析工具,多维度、深层次分析调查数据,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优先。
(一)总报告:总报告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总体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并根据分析提出改进建议等有关内容,并能使用多种数理统计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使分析结论真实有效且具有鲜明特点;总报告应对各项调查指标进行多维度分析,如:从纳税人规模、类型、省市区域等给予评价;总报告要包含各省市县(区)三个层级的得分以及被调查单位所在层级的排名;对纳税人提出的具体需求、建议等相关内容进行统计分析,经提炼后分类汇总。调查报告分为总报告与分省报告两类。2.3项目分析报告要求(五)国家税务总局对调查样本、过程及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四)要对调查结果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复核,确保数据结果准确无误。同时,要确保每个样本调查得分正确归集到对应的省市县(区)等层级。(三)要对访问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员对访问员送交的调查表,要认真核实无误后,才可验收。
验收阶段:调查机构呈报总报告和分省报告后,进入项目验收阶段。2.5项目验收要求对纳税人满意度设定五档标准,即: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并设置“不了解”选项——“不了解”选项不赋分,在计算该问题分值时,分子、分母同时减掉该样本。2.4满意度分值计算(三)编印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总报告、调查数据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二)分省报告:参照总报告体例,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税务局(36个单位)编写分省报告。
按照中标单价,分别计算2022年和2023年合同金额,并于启动项目时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30%、验收项目后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70%。2.6付款安排主要交付物: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报告和分省报告。验收内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报告和分省报告。验收要求:调查机构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的时间,提交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报告和分省报告,并配合做好满意度分析工作。验收时间:2022年、2023年底分别验收当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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