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剑川县老旧小区 (凤营小区东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金额
284.0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4.08万元
招标公司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赵政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军139872337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0
公告正文
剑川县老旧小区 (凤营小区东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19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剑川县老旧小区 (凤营小区东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剑川县老旧小区 (凤营小区东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六角亭、四角亭、景观、水池、绿化及零星工程,项目总投资2840870.13元,详见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12-19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452164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赵政 |
办公电话: | 135088289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军 |
办公电话: | 13987233703 | 移动电话: | 1398723370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221252001001 |
标段名称: | 剑川县老旧小区 (凤营小区东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1-10 14:3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84.08701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六角亭、四角亭、景观、水池、绿化及零星工程,项目总投资2840870.13元,详见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要求: | 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9-1-1,业绩内容为市政工程。 |
其他: |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在中标公示前若查询到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utchina.gov)及“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进行查询; 6、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工程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投标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视情况严重情况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 7、拟派到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云南省内施工企业以云南省住建厅相关信息网站查询截图为准,云南省外施工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或企业当地省市住建厅相关信息网站查询截图为准),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人社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证件涉及到本项目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一旦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1-10 14: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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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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