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金额
1220.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
预算金额1220.4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郭汝杰82787114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东方0755-83881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
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15 09:00 至 2023-03-2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经办人:郭汝杰
办公电话:82787114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东方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23003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
项目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
招标部分估价:122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决算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地形测量和地下管线探测,对地质情况出具评价报告以及其它与勘察服务相关工作内容。 (3)前期咨询及初步设计:规划方案(若需)、项目建议书(若需)、工可(若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4)工程监理:施工准备至保修阶段的监理以及相关工作,具体服务范围以施工图纸(不含电力迁改工程及燃气工程)为准。 (5)造价咨询:审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若需),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若需),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变更及进度款的审核),结算审核、经济造价指标分析等。 (6)其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专业咨询服务内容。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4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承担的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负责各专业工作的单位须应满足投标资格中相应资格要求(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除外)。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根据深建市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5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勾选与联合体协议书一致的联合体成员;未勾选成员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本次招标产生3家中标单位,分别承担东部、中部、西部片区范围内交通综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投标人只需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视为其同时参与3个片区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片区。无论何种原因,若其中某个片区的定标结果有变化,招标人可对该片区进行重新定标(或招标),但不影响其他片区的定标结果。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
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15 09:00 至 2023-03-2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经办人:郭汝杰
办公电话:82787114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东方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23003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东部、中部、西部片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项目编号:4403832023003
项目名称:深圳市快速响应交通综治工程(2023年)
招标部分估价:122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决算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地形测量和地下管线探测,对地质情况出具评价报告以及其它与勘察服务相关工作内容。 (3)前期咨询及初步设计:规划方案(若需)、项目建议书(若需)、工可(若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4)工程监理:施工准备至保修阶段的监理以及相关工作,具体服务范围以施工图纸(不含电力迁改工程及燃气工程)为准。 (5)造价咨询:审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若需),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若需),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变更及进度款的审核),结算审核、经济造价指标分析等。 (6)其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专业咨询服务内容。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4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承担的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负责各专业工作的单位须应满足投标资格中相应资格要求(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除外)。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根据深建市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5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勾选与联合体协议书一致的联合体成员;未勾选成员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本次招标产生3家中标单位,分别承担东部、中部、西部片区范围内交通综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投标人只需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视为其同时参与3个片区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片区。无论何种原因,若其中某个片区的定标结果有变化,招标人可对该片区进行重新定标(或招标),但不影响其他片区的定标结果。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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