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商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商征集项目 | |||
征集单位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情况 | 会议纪要 | |||
公告发布平台 |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公告日期 | 公告 起始时间 | 2024年7月31日 | 公告 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7日 |
征集公告发布期满(指征集公告的起始时间至截止时间,下同),如未征集到承销服务商,则本次征集结束。 | ||||
对征集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对银行这类特殊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对同一家银行,只允许总行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多家报名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不再接受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征集响应单位公章; (2)征集响应单位应具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资格,提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如果券商参与投标,2019年(含)以来证监会对征集响应单位的分类评价结果需在A类及以上(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券商提供相关说明承诺真实性并加盖公章)。 (3)征集响应单位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因债券违规执业受到限制债券承销业务的情形,并提供书面承诺。(若征集响应单位存在故意隐瞒,经查实后视为无效投标)。 (4)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
征集形式 | 1.公开征集。 2.公告发布期满,如不足三家单位报名,则征集单位重新发布征集公告;如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报名,则各报名单位于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前将按征集文书要求的征集响应文件到送达(或邮寄)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 88 号)进行公开评选。经评选得分最高的征集响应单位将作为征集单位拟实施委托债券承销的洽谈对象,据以实施委托承销公司债券。 | |||
征集项目 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商征集项目 2、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3、项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4、服务周期: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前期准备至本息全部偿还结束。 5、招标范围:为征集单位提供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5.1担任主承销商,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认证机构、资金监管机构等;负责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审批、路演推介与销售等工作; 5.2制定详细的发行承销服务方案,对项目进行调查,从行业、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项目评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可行的发行承销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工作计划安排等内容; 5.3协助征集单位做好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发行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4负责或协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6、承销上限费率0.13%/年,超过上限作废标处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征集响应单位均应当具备基本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征集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 |||
报名事项 | 1、凡有意参加被征集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人民南路641号)购买征集文书。征集响应单位在征集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也可将被征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2094837279@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购买征集文件。 2、征集单位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3914413559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189908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