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亳州市利辛县中医院】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医院中药颗粒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1.62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35-8101
预算金额71.62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安徽宏方药业有限公司71.62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利辛县中医院中药颗粒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N2024-35-8101)进行公开招标,并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宏方药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62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2.05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128元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一次性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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