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提升项目 | 2022-10-17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馆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YZB[GK]2022014的福州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提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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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101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福州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提升 | 按投标文件执行 | 按投标文件执行 | 1(项) | 按投标文件执行 | 275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7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人文化宫4楼福州市文化馆;
4.3交付条件: 按要求完成平台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分析展示等全部项目内容,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总技术要求 5.1.1应用操作系统可以跨系统部署,支持不同的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需支持Linux,Windows,常用系统。 5.1.2软件须安装在采购人的指定的服务器中,并保证服务器能够稳定运行。 5.1.3平台须支持大屏展播,并兼容市面上主流浏览器,后台能够进行相应的配置,须支持MySQL数据库,支持多种文档类型,视频类型等。 5.1.4能够支持大屏互动,保证互动时大屏稳定性,后台能够进行相应内容配置,使大屏呈现不同的内容,可以灵活调整布局。 5.1.5要求能够随时展现新闻数据、头条、文章内容等,能够多方位不同样式的呈现数据效果,使数据样式多样化。 5.1.6后台数据可以设定条件进行统计,并导出数据统计结果。 5.1.7乙方须确保能够完全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其它或第三方平台的对接开发,如涉及其它或第三方平台的接口开发和对接由乙方自行承担。 5.1.8乙方在开发和对接其它或第三方平台的过程,不能影响其它或第三方平台正常运行,确保能不间断无缝对接。 5.1.9为满足甲方的数字化提升需求,在本合同项目交付之后,乙方须免费提供为期2年的第三方数据接口开发对接服务。 5.1.10乙方需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故障响应支持,在技术支持要求后在1个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在线进行技术支持(如无法在线解决需派工程师现场处理),在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系统全部恢复正常;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决,应在6小时内提出故障应急方案。 5.1.11该项目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一切源文件、工程文件、项目文件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项目交付成果的一切源文件、工程文件、项目文件、资料等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1.12确保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5.1.12.1对系统的功能、运行情况进行维护和监控,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及报警,保障系统不间断运行;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评估,优化系统性能。 5.1.12.2数据备份日常监控工作,建立有效的数据备份策略,做好原始数据和统计结果的备份工作,做到可恢复、可查询、可追溯。 5.1.12.3配合甲方做好重大活动、应急事件、应急演练、关键基础设施检查等保障工作。 5.2功能指标要求 5.2.1大数据平台应可以实现不同内容的配置,可以提供多套的内容呈现样式,使其可以完成定制化的效果,并可在后台进行浏览效果,保证同步到大屏时,不会出现数据错位,内容错位的情况,能够实时监控大屏数据情况。 5.2.2大数据平台应需要实时的采集不同平台的数据内容,如官网中关于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实时数据、群文数字平台中关于演出培训赛事等活动数据以及来馆人次、教室使用情况等多平台数据源,能够保证数据源的实时更新,并在后台能够实时查看其数据总量,并可根据不同需求统计不同的数据源。 5.2.3大屏互动的实时性,在大屏展播的时,能够同时满足后台的操作需求,保证在大屏互动时,在服务器正常和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数据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保证其流畅性,避免造成长时间未响应,影响体验感并造成系统错误。 5.2.4大数据平台后台应能配置前台展示数据,呈现不同样式的图标配置,同时能够监控数据是否异常,发现及时进行解决,同时统一日志,提供统一的日志,审计等功能,方便的进行集中查看。 5.2.5大数据平台可以适配电脑端、手机端的控制,可以进行灵活的多屏控制管理。 5.2.6数据连接:支持用户连接各种数据源,具有筛选功能,建立数据模型,支持MySQL,Oracle,SQLServer等多种数据库驱动,能够具有数据连接,导入表,权限配置等功能,满足数据权限管理的需求,支持包括Excel或csv类型的本地数据文件上传。 5.2.7数据关联:具有多个数据源设置关联功能,能够实现多个平台的数据互动效果,支持本地数据的不同表之间的设置关联;支持多追加多张表,构建数据集;支持多表关联时自动和手动对同名字段进行匹配。 5.2.8数据呈现:数据可以在大屏端、电脑端、手机端呈现展示,可以支持不同版块的内容分开查询呈现。数据支持大屏展播,可以灵活调整大屏展播的版块布局。 5.2.9平台兼容:大数据平台后台能够与采购人已承建的官方网站、群文数字平台、非遗申报系统管理平台、在线培训管理平台之间的后台数据可以互联互通,能够调用相关的后台数据,同时确保平台之间可以兼容,不发生冲突,同时实现相关栏目内容自动同步,无需二次编辑发布。 5.2.10数据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板块划分和样式设 计可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实时修改: 5.2.10.1服务群众情况:到馆人数、服务受益人数、参与活动情况等; 5.2.10.2开展活动情况:演出、培训、赛事等活动数量及情况展示; 5.2.10.3活动预告:最新活动进行滚动推荐; 5.2.10.4非遗展示:非遗项目、传承人、基地等数据汇总展示; 5.2.10.5志愿风采:文化志愿者、志愿团队、志愿服务活动等数据和风采展示; 5.2.10.6总分馆概况:总分馆情况及各馆最新活动情况滚动展示; 5.2.10.7场馆情况:场馆实时使用情况、预约情况。 5.2.11新增活动数据填报功能,可以手动填写活动类别、名 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照片等信息,上传到统一管理平台,大数据后台可以获取相关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统一数据融合、分析,数据可以表格和图片形式打包下载,方便方便进行数据的汇报与查看。 5.2.12使用多方面技术完成多平台数据统计,保证数据完整性,后台提供运行日志显示采集情况,保证能够实时监控到数据完整性,有问题可以进行反馈处理解决,保证数据实时更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按要求完成平台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分析展示等全部项目内容,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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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待财政指标到账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2 | 70 | 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后,财政指标到位后,支付合同款项的7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乙方应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如发现乙方存在虚假应答,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取消成交人的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文化馆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4楼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27层01、02、03、04单元、28楼01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池小霞 | 单位负责人: | 陈善秋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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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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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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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8501416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13064276565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