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爽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5
公告正文
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耕地土壤监测与评估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5-03
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耕地土壤监测与评估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耕地土壤监测与评估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5-03 08:3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5-09 17:30
备注: 注: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于爽
办公电话: 15706979904 移动电话: 1570697990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于爽
办公电话: 15706979904 移动电话: 1570697990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22201800042001001
标段名称: 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耕地土壤监测与评估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5-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5-25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203(澄江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3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设计并建立土壤监测和效果评估体系。建立一批耕地土壤监测点,按相关执行标准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实现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休耕轮作项目总体效果评估。
2 项目详细信息:本项目内容为针对抚仙湖径流区约5.35万亩耕地,合理设计并建立200个长期监测点(每年一次,2018-2020连续三年),并从中选取60个重点监测点(每年额外检测一次),完成各个监测点的土壤样品的采集及监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监测分析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定及审核;围绕抚仙湖44条入湖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作为重点。在必要情况下,按照甲方要求对重点区域内的监测点进行抽检。
3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万元;
4项目地点:玉溪市澄江县;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服务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监测点设计、采集检测、评价报告工作,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报告及电子文件。检测报告的质量能满足项目管理审批要求。
6 项目工期:每次监测工作,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45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玉溪市澄江县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
2具有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CMA认证范围必须覆盖本次监测项目50%以上,其中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机质、PH六项目常规检测必须全部通过认证;
3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土壤监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
4企业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土壤监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其他: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5-24 16: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doc 2018-05-03 14:25: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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