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金额
13.91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cy2023-006
预算金额13.91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晨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腾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战洋155672334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招标编号:JLCY2023-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139.15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市建设系统投诉受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39,157.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
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
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cs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四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四
开标室。
七、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
航空国际A座11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Y2023-006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139,157.00元
最高限价:139,157.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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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
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
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π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台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航空国际A座1106:
3.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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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
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市建设系统投诉受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张晨光
联系方式: 0431-84651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腾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航空国际A座1106
联系人:战洋
联系方式:1556723345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市建设系统投诉受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张晨光
电 话:0431-84651129
电子邮件:4924686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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