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宜宾市城乡污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运营PPP项目--兴文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82020000100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利平0831-873272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0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宜宾市城乡污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运营PPP项目--兴文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8202000010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29 11:27 |
采购人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大龙城小区九号2楼号,联系方式:王先生,0831-882359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45号2单元9楼(翠屏区妇幼保健院对面),联系方式:曾利平,0831-87327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831-8732723、13890912767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29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7-06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报名和购买标书,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发售,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4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发售,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30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7-10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45号2单元9楼(翠屏区妇幼保健院对面)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7-10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45号2单元9楼(翠屏区妇幼保健院对面)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42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N78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为顺利完成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宾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不完善、运行效果差”问题整改,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已打包纳入《宜宾市城乡污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运营PPP项目》统一实施,主要包含11个乡镇17处新建或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总投资13084.71万元(其中大坝苗族乡和石海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由县水利局提前实施)。现该项目已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社会投资方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目前,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正开展设计和征地工作,即将进场施工,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缺少水土保持方案依据,现需及时确定水土保持编制服务单位。 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1.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备案号2020分散采购第52号;2.本采购项目同级监管部门,即:兴文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832263;3.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4.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我机构将拒绝新型冠状病毒高危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自行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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