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鳌江二桥)海洋水质生态、水文数据调查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S20241015001
二、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鳌江二桥)海洋水质生态、水文数据调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价(限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640000 | 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4街19-6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甬台温高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鳌江二桥)海洋水质生态、水文数据调查服务项目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玲、李先从、金德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7折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3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港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站港路670-780号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582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金茂花园1幢1单元402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26650236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26650236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站港大道670-780号2楼
传真:0577-68582009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5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