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ifabz02745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0551-644988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水保、环保监测服务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规计函〔2023〕5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保、环保监测服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水保、环保监测服务标

2.2招标编号:2023IFABZ02745

2.3项目概况: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主要任务为通过加固现有保庄圩堤防,开挖疏浚撇洪沟、排涝沟,重建进(分)洪闸,新建、改建、重建穿堤涵闸和排涝泵站,建设堤顶防汛道路和行蓄洪区通信预警系统等完善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保庄圩防洪排涝体系,使得行蓄洪区能够适时启用,保障行蓄洪区运用后的保庄圩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居民生活、生产条件。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工程水土保持各类监测成果报告,并协助招标人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编制工程环境保护各类监测成果报告,并协助招标人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标段合同估算价约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及其附表上批准的检验类别至少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

32018年1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注:类似项目业绩均指工程水保或工程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018年1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及其附表上批准的检验类别至少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承担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4)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128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项目咨询):0551-644988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1228日上午11:00。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号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10.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址:长丰县北部综合楼6楼

话:0551-66668174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汪工

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辅楼207

话:0551-64498830/64288216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0551-12345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

话:0551-62128385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一)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811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二)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825145624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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