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辖区内统规自建居民区雨污水管网(井)清掏承包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46.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绵阳鑫远俊锋竞争性磋商【2021】22号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公司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丹18188408480
中标公司四川嘉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辖区内统规自建居民区雨污水管网(井)清掏承包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绵阳鑫远俊锋竞争性磋商【2021】22号(招标文件编号:绵阳鑫远俊锋竞争性磋商【2021】22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辖区内统规自建居民区雨污水管网(井)清掏承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嘉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源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46.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嘉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辖区内统规自建居民区雨污水管网(井)清掏承包服务 | 雨污水管网(井)清掏:负责街道办事处辖区统规自建居民区域内(具体包括:双碑社区8组、普明寺社区、黄家祠社区、凝祥寺社区、虹苑路社区、古泉社区、石桥铺社区、菩提寺社区、普明北路东段社区)的雨水管网、污水管道及所有窖井清理、疏通和污水井清掏 | 1.按采购人项目需求完成清淤疏通任务,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 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采用机械清淤以及人工清淤相互配合,机械清淤采用高压冲水车、吸污车等管道清淤的专业设备。人工清淤主要是对检查井内剩余的砖、石、部分淤泥等残留物进行人工清理。 2.雨污水管网(井)清掏要及时:在承包期内,发生管道堵塞等情况时,乙方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安排施工人员前往处理。 3.雨污水管网(井)清掏时,必须自行备好防毒器具,管道清理疏通完后须再用清水冲洗。 4.每项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须共同检查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由双方负责人在下水道清掏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服务期限3年内若有涉及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改造,减小了供应商的工作量,采购人根据长度缩减量占总量的比列和根据记录的工作量所占工作总量比例取平均值扣除相应服务费。 |
三年,如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重大问题造成采购方名誉及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1)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2)乙方工作人员在对甲方合同规定的区域内雨污水管网(井)及化粪池清掏工作完成后,每季度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立即委托其相关人员与乙方代表人员在现场进行共同验收,并在清掏申请表上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认为验收合格。 (3)甲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要及时整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恺(组长)、莫元渝、李平(采购人授权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三年代理费一次性收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
联系方式:李老师 13035685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飞龙南路19号西科海德花园5栋商业楼1层。
联系方式:陆丹 18188408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 1818840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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