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委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利院设备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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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KWAZ2G2017813 | |||
项目名称:福利院设备采购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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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2017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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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梓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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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宁市星湖路8号可高.至胜商贸广场十层19号 | |||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叁万玖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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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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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赵球、吕忠荣、宾能富、潘念萍、黄成华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完毕(含安装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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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华侨投资区建百路2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倩芸 13687879640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FD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2023972、2023987 2023971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0771-2023875 | |||
五、监督部门:东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
投诉电话:6303976、63056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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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