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金额
15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老师023-880380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长安三工厂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地块位于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场址地块(原长安三工厂厂区部分区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5488.05㎡(约113.23亩)。目前,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的土污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推荐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六价铬(5.7mg/kg),石油烃(C10~C40)(4500mg/kg),钴(70mg/kg),铅(800mg/kg),镉(83.21mg/kg),镍(900mg/kg)。初步估算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5154.91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42286.66立方米,修复深度为7.5m。其中有机污染土壤方量约16777.76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约15753.84立方米,有机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9755.06立方米。场内另存放有污染堆土修复方量约2631立方米,污染因子为六价铬,属于重金属污染。地表污染水修复体积约210立方米。另放有含油废水16个吨桶,固废80个吨袋。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4—2019版)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K18-1/02地块场地范围内污染土壤修复等进行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包括场内和场外),直至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污染名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现场勘查,结合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施工单位编制的修复技术方案,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和政策要求编制效果评估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备案。
2.4.2根据采集方案,按要求采集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等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的有效性。
2.4.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样品需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送检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2.4.4将检测结果与修复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若不满足修复目标,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2.4.5按要求及时对修复或风险管控后的污染土壤、石块、地表水、底泥、地下水和基坑等进行效果评估,形成有效的阶段性成果资料,达到回填标准,为场地周转提供支持。
2.4.6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工程概况、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效果、场内修复效果评估、场外处置效果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等。
2.4.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书并移出污染名录。
2.5 服务期:效果评估服务期与本项目土壤修复工期同步,暂定21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污染土壤处置完成、通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批复文件止。在修复施工单位完成优先修复道路部分污染土壤开挖处置,达到效果评估条件后,10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并形成阶段性报告。
3. 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专家评审意见或批复意见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效果评估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3年 3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 (五里店立交旁)科金二期3号楼13楼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23-6786356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17-2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023-88038087
2023年 3 月 21 日
2023.3.21招标文件—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发售稿.doc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长安三工厂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地块位于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场址地块(原长安三工厂厂区部分区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5488.05㎡(约113.23亩)。目前,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的土污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推荐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六价铬(5.7mg/kg),石油烃(C10~C40)(4500mg/kg),钴(70mg/kg),铅(800mg/kg),镉(83.21mg/kg),镍(900mg/kg)。初步估算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5154.91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42286.66立方米,修复深度为7.5m。其中有机污染土壤方量约16777.76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约15753.84立方米,有机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9755.06立方米。场内另存放有污染堆土修复方量约2631立方米,污染因子为六价铬,属于重金属污染。地表污染水修复体积约210立方米。另放有含油废水16个吨桶,固废80个吨袋。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4—2019版)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K18-1/02地块场地范围内污染土壤修复等进行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包括场内和场外),直至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污染名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现场勘查,结合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施工单位编制的修复技术方案,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和政策要求编制效果评估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备案。
2.4.2根据采集方案,按要求采集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等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的有效性。
2.4.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样品需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送检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2.4.4将检测结果与修复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若不满足修复目标,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2.4.5按要求及时对修复或风险管控后的污染土壤、石块、地表水、底泥、地下水和基坑等进行效果评估,形成有效的阶段性成果资料,达到回填标准,为场地周转提供支持。
2.4.6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工程概况、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效果、场内修复效果评估、场外处置效果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等。
2.4.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书并移出污染名录。
2.5 服务期:效果评估服务期与本项目土壤修复工期同步,暂定21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污染土壤处置完成、通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批复文件止。在修复施工单位完成优先修复道路部分污染土壤开挖处置,达到效果评估条件后,10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并形成阶段性报告。
3. 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专家评审意见或批复意见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效果评估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3年 3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 (五里店立交旁)科金二期3号楼13楼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23-6786356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17-2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023-88038087
2023年 3 月 21 日
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0363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10366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76335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003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960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430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3941 |
2023.3.21招标文件—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发售稿.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