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791-868569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先生0791-885338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技术标准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1  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全线主要工程数量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总承包工程数量
备注
路线长度
km
4.15
 
拆迁建筑物
m2
2762
 
拆迁电力电讯

11
 
新增用地
公顷
44.59
含枢纽互通
路基土石方
万m3
101.39
含枢纽互通
路面数量
千m2
178.155
不含桥
防护排水
千m3
53.917
40.443
桥  梁
m/座
264.24/3
 
特大桥、大桥
m/座
0/0
 
中、小桥
m/座
264.24/3
 
涵  洞

22
 
隧道
m/座
-
 
枢纽式立交

1
 
分离式立交

1
 
天桥

1
 
服务区

1
 
平面交叉

0
 
造价
万元
58312.1
 

注:1、以上造价为建安造价。
2.以上工程量仅作参考,不作计价依据。
附件2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施工单位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联合体规定: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成员中只能有1家设计单位。

附件3  资格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件4  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②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或合同金额≥4亿元高速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附件5  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招标代理关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近三年(指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内工程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与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无正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且该案件将影响项目建设。
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⑩不存在因涉嫌招投标违法行为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所属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附件6  资格条件(拟派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设计负责人
1
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岩土、道路专业)
施工项目总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注: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或者与此类名称类似的描述均可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附件7:招标范围一览表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图
设计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K0+000~K4+272.824标段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沿线设施(收费、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房建及附属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K0+000~K4+272.824标段范围内的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沿线设施(收费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房建及附属工程)、管线迁改等的施工(不含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45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791-868569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3座六楼
联 系 人:陶先生、伍女士、符女士
电    话:0791-88533805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者;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者;
(3)综合实力得分高者;
(4)方案评选得分高者。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
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填写分包方案。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价格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的建安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且建安投标报价中各项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均没有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设计费响应了招标人要求的设计费。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固化价格清单,填写完毕的固化价格清单未对固化价格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需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评审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资质证书
设计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原件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需提供,且承担了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评审依据:注册建造师证书、交安B证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设计负责人
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岩土、道路专业)。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施工项目总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交安B证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注: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或者与此类名称类似的描述均可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近三年(指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内工程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与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无正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且该案件将影响项目建设。
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⑩不存在因涉嫌招投标违法行为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所属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评审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的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截图中查询的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1、上传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必备)及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纸中任意二项(共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②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或合同金额≥4亿元高速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评审依据:1、上传交工验收证书(必备)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主要施工图纸中任意二项(共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银行保函或投标电子保函。
评审依据: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投标电子保函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
①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成员中只能有1家设计单位。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牵头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社保证明)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评审依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社保证明)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注:社保证明为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各投标单位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符合评审要求,可视为原件,但打印件上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专用章)。

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评选:20分
综合实力:20分
投标报价:60分
2.2.2
投标报价及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后的投标人其投标函填写的评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C=[A×K+B×(1-K)](100-i)/100,式中:
C——评标基准价,单位为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A——招标人发布的评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发布的评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B——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n个最高值和n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以及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除外)。
n——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投标报价的个数,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少于等于5家时,n取0;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6~10家时,n取1;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11~15家时,n取2;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16~20家时,n取3;以此类推。
k——复合系数(从0.20、0.25、0.30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i——下浮系数(从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方案评选
(20分)
 
设计方案中现状调查及分析
2分
结合本项目初步设计,对本项目沿线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和分析。
优秀得2分,良好得1.6分,合格得1.2分。
设计方案中总体设计
7分
设计内容应包含总体方案设计、平面设计、公路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路面结构设计、路基设计、软土地基处理设计、挡墙设计等内容。
优秀得7分,良好得5.6分,合格得4.2分。
设计方案中关键节点设计
3分
对本项目内桥涵、枢纽互通的设计。
优秀得3分,良好得2.4分,合格得1.8分。
设计方案中主要施工工艺设计
2分
本项目涉及的路基、桥涵、枢纽互通主要施工工艺的设计。
优秀得2分,良好得1.6分,合格得1.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分
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项目管理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优秀得2分,良好得1.6分,合格得1.2分。
施工组织设计
4分
评分内容含施工计划、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且可行即可得满分4分,缺任何1大项扣0.5分,最低得2.5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2.2.4(2)
综合实力
(20分)
企业业绩
9分
①设计业绩: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企业设计业绩可得基本分4.5分。
评审依据:1、提供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必备)及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纸中任意二项(共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②施工业绩: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施工业绩可得基本分4.5分。
评审依据:1、提供交工验收证书(必备)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主要施工图纸中任意二项(共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拟派人员要求
 
11分
 
①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可得基本分1.5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类专业)职称得2分,满分2分;
评审依据:拟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各投标单位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符合评审要求,可视为原件,但打印件上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专用章)。
注: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或者与此类名称类似的描述均可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②设计负责人业绩: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3分,满分3分,最多提供一项业绩参与计分。
评审依据:1、提供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必备)及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纸中任意二项(共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但上述评审材料需能反映业绩属于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且材料中显示的负责人姓名与第3条评审依据所述“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3、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任何页面体现的业绩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姓名与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显示的姓名一致即满足评审所述的姓名一致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注: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③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可得基本分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得2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类专业)职称得3分;
评审依据: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各投标单位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符合评审要求,可视为原件,但打印件上须有社保部门的电子专用章)。
注: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或者与此类名称类似的描述均可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④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或合同金额≥4亿元高速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满分3分,最多提供一项业绩参与计分。
评审依据:1、提供交工验收证书(必备)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主要施工图纸中任意二项(共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但上述评审材料需能反映业绩属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且材料中显示的负责人姓名与第3条评审依据所述“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4、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任何页面体现的业绩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姓名与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显示的姓名一致即满足评审所述的姓名一致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注: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根据发包人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模拟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偏差率P=100%×[投标人投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评标基准价-(暂列金额+暂估价)]/[评标基准价-(暂列金额+暂估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各投标申请人投标报价得分(D)为:
A、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A1>评标基准价C,则投标报价得分D=60-P*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A1≤评标基准价C,则投标报价得分=D=60+P*100*E2。
其中:E1=0.5;E2=0.3;
投标报价得分D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各投标人方案进行评审,取所有评标专家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实力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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