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士港镇山银岙废弃矿山配电房及供电设备资产评估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集士港镇山银岙废弃矿山配电房及供电设备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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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HS-ZJBX-20240726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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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集士港镇山银岙废弃矿山配电房及供电设备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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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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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集士港镇
-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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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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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对配电房及供电设备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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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2天
-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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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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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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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000元 ,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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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收费标准参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190号)和《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计时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浙评协[2011]9 号)核定的标准,一次性报价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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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26 13:37 至 2024-07-28 13:3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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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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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具备行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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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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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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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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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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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韩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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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7438716
-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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