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0]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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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1GC2019SL5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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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宣机场航站楼片排涝工程三标段(机场水系2-3#明渠水系整治)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自动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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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1GC2019SL582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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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水务局规划技术室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E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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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卢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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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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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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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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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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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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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874821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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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朱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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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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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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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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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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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泵:1.合肥市滁河干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肥东段)设备采购,238万元,2015.9.20; 2.舟山市普陀区城防海塘平阳浦闸站建设工程 160万元,2016.11.8; 电气:1.芜湖市新华联新悦都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 390万元 2016.9.21 2.荆山小区二期高低压柜采购合同 320万元 201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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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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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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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881677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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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邵月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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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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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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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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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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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泵:1.开发区8号泵站工程项目水泵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97.368万元,2017.2; 2.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排涝泵站类项目水泵及电机等设备采购(一标段) 298.48万元;2016.12; 电气类:1.长沙市汤阳桥泵站自动化控制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831.94万元,2015.5.29; 2.吉宁省哈达山松原灌区前郭灌片2015年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工程2标段,292.96万元,2016.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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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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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人民电器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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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人民币:8260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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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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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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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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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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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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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泵:1. 衡阳横江湿地综合治理工程,429.6万元,2017.12.21; 2. 湖南惠风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52万元,2018.1.5; 电气:1. 南昌县万寿湖电排站、张坊二站电器设备工程,531.1637万元,2017.6.15; 2.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568万元,20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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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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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 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江苏源泉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为黑白复印,其他两家为彩色扫描,形式评审不通过。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2、 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投标人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中取得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进行投标,同时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也参与投标本项目,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与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均不符合投标要求。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3、 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与基本账户不匹配,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4、 安徽北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无效,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资格要求不合格,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5、 上海华通输变电(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6、 安徽广远电器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7、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邵士兵、委托代理人江伟诚社保呈过期已作废状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8、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9、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中取得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进行投标,同时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也参与投标本项目,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与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均不符合投标要求。处理决定: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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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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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K值:0.5; 2、评标现场随机抽取的单位: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单位成员: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巨神制泵实业有限公司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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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