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询价
三.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注册供应商,产品能直接在招采子系统平台上采购,且所投报价不得高于“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的挂网价。
4.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备案凭证(不作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
5.投标产品(包括配套提供的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在内)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
6.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提交对应的药监文件说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8月14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1033713466@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05921/15967562266
附件信息: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血常规流水线、急诊血常规、粪便常规试剂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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