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24b01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371-2325582
中标公司郑州豫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1724B0101)
各相关投标人:
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号 | 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排名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质量 | 服务期限 | 资质能力条件 | 评审情况 |
1标段 | 开封永威-梅隆樾项目10千伏光纤差动保护装置采购 | 1 | 1包 | 第一 | 郑州豫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2标段 | 开封杞县付集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接地防腐材料采购 | 1 | 1包 | 流标 |
说明: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或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提交异议、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人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有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受: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所投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签署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河南豫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23255828
2024年02月0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