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数智科技国能大渡河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云上水电设备高质量数据集构建技术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3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数智科技国能大渡河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云上水电设备高质量数据集构建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数智科技国能大渡河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云上水电设备高质量数据集构建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907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907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超 电话:010-58131248
邮箱:1370753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数智科技国能大渡河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云上水电设备高质量数据集构建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907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9072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成都大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637.000000 | 33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罗小晶 | 傅国强 |
业绩 | 1、瀑布沟水电站主辅设备状态分析系统委托运营服务、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3月1日 2、多性源库坝安全监测数据采集软件开发、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3日 3、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500kV 高压电缆局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二)、国能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7月6日 4、龚嘴、铜街子水电站主辅设备状态分析系统委托运营服务、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2021年3月1日 5、枕头坝一级电站2021-2022年主辅设备状态分析系统委托运营服务、国能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3月1日 6、水轮发电机组主设备振摆在线监测数据标准技术服务、国电大渡河检修安装有限公司、2020年1月15日 7、猴子岩水电站大型水轮发电机轴绝缘与轴电流在线监测的研究与应用、上海格鲁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4日 8、基于云平台的设备状态智能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合同、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6月7日 | 1、电力用户数据采集系统技术服务合同、国能安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8.22 2、国网太原供电公司2023年输电监控平台运维、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供电公司、2023.12.26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超 电话:010-58131248
邮箱:1370753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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