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二期工程)-二网平衡改造二次招标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二期工程)-二网平衡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宁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婧151096520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二期工程)-二网平衡改造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二期工程)-二网平衡改造二次招标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泰和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的建筑物进行二网平衡改造,安装电动调节阀3166个,阀门控制箱1126个、控制箱300个,智能楼栋采集系统970套,智能插座式室温采集器1940个,配管配线等。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 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6 11:30 至 2023-07-13 18:30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称: 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东侧与中央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闫宁 电话: 0955-7065729
邮 编:755000
名称: 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
联系人:刘婧 电话: 15109652085
邮 编:755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二期工程)-二网平衡改造二次招标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泰和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的建筑物进行二网平衡改造,安装电动调节阀3166个,阀门控制箱1126个、控制箱300个,智能楼栋采集系统970套,智能插座式室温采集器1940个,配管配线等。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 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6 11:30 至 2023-07-13 18:30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称: 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东侧与中央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闫宁 电话: 0955-7065729
邮 编:755000
名称: 宁夏中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
联系人:刘婧 电话: 15109652085
邮 编:7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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