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上盖项目CDF地块预制构件供货
金额
242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305-70-03-014113
预算金额242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尉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上盖项目CDF地块预制构件供货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赤湾停车场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2020-440305-70-03-014113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上盖项目CDF地块预制构件供货 招标项目编号: 2020-440305-70-03-014113029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年03月09日14: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9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4日18: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尉工
办公电话: 13652411911 传真:
手机号码: 1365241191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20-440305-70-03-014113029001
标段名称: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上盖项目CDF地块预制构件供货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29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
招标部分估价: 2420.5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上盖项目CDF地块预制构件采购内容包括:预制构件的供货、运输、装卸、检测、质保等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合格投标人须资信良好。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结果的截图)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结果的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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