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预告
金额
1210.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预告
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以三发改审〔2022〕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补助及财政,招标人为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 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内容: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本项目位于三门湾海岸线中段,观海村前,东接猫头洋,西距健跳港7km,沙滩呈弯月状,岸线长度约299.4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西侧新建滨海栈道工程1520m,休息平台3处;
(2)东侧平台栈道修复;
(3)入村道路防护及绿化、生态广场、沙滩后方道路修复及绿化;
(4)沙滩休闲配套工程:卫生间、洗浴设施、亮化设施、瞭望台、浮式隔离带、游泳警戒线、监控系统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等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栈道工程、入村道路防护及绿化、生态广场、沙滩后方道路修复及绿化、休闲配套工程等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并保证设计图纸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5)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10.7016万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审查后完善不超过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1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工程内容包含栈道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的,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2) 施工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
(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成员,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成员;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风景园林相关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5、公示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4月1日 17 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039091254@qq.com。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6、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招标文件(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预公示).docx
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以三发改审〔2022〕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补助及财政,招标人为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 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内容: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本项目位于三门湾海岸线中段,观海村前,东接猫头洋,西距健跳港7km,沙滩呈弯月状,岸线长度约299.4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西侧新建滨海栈道工程1520m,休息平台3处;
(2)东侧平台栈道修复;
(3)入村道路防护及绿化、生态广场、沙滩后方道路修复及绿化;
(4)沙滩休闲配套工程:卫生间、洗浴设施、亮化设施、瞭望台、浮式隔离带、游泳警戒线、监控系统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等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栈道工程、入村道路防护及绿化、生态广场、沙滩后方道路修复及绿化、休闲配套工程等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并保证设计图纸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5)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10.7016万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审查后完善不超过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1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工程内容包含栈道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的,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2) 施工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
(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成员,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成员;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风景园林相关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5、公示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4月1日 17 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039091254@qq.com。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6、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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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木杓沙滩修复配套工程(二期))(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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