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54.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kzb-2024012
预算金额54.83万元
招标公司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凯13307380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磋商邀请公告(招标编号: HKZB-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4.83 万元, 招标人为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线下获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泸溪县湘西港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竞 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委托代理编号:HKZB-2024012
3、采购项目预算: 54.83 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详见采购需求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备注
1 泸溪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详见采购需求 1 批 54.83 万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采 购。
(2)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采购项目, 不再执行价格评 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 效期内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勘察(岩土工程)注册证书、拟投设计人 员、勘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近三月指 2024 年 2-4 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 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9、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分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甘桂路新世界建材城 32 栋 914 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 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 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泸溪县湘西港三楼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5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泸溪县湘西港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 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 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赵 凯
2、电话: 13307380990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称: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名
(2)地
址:泸溪县湘西港二楼(3)联系人:杨先生
(4)电 话: 15107425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名
(2)地
址:娄底市涟滨街道娄底经开区电力科技谷总部大楼 918 室(3)联系人:杨科
(4)电 话: 1330738099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溪县汇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 泸溪县湘西港二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5107425965
电子邮件: 7761721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甘桂路新世界建材城 32 栋 914 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5386347888
电子邮件:8627857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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