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凉湖咸安水域及内陆相关水域“打非治违”清理项目询价邀请函
(供应商名称)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西凉湖咸安水域及内陆相关水域“打非治违”清理1项进行询价采购,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编号:HBST-2021XJ-1101
2.项目名称:西凉湖咸安水域及内陆相关水域“打非治违”清理项目
3.采购内容:西凉湖咸安水域及内陆相关水域“打非治违”清理1项,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190136.00元
5.清理时间:60日历天
6. 清理范围:西凉湖自然保护区咸安2万亩水域范围内和淦河内的地笼网、迷魂阵、水葫芦等有害业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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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企业需提供打捞船只有效的专业捕捞船舶证书及安全救生设备、企业有清理水葫芦等有害业司的专业设备;近三年完成过 1 项的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的三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每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所有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获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与泉源路交叉口52号(3楼)
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分整
2.递交地点: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与泉源路交叉口52号(2楼)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23号
联 系 人:邬先生
电话:13797221376
代理机构: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与泉源路交叉口52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19907246111
2021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