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巴彦高勒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已由《关于巴彦高勒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磴发改审字〔2024〕145号)、《关于磴口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的批复》(磴政字〔2024〕21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招标人为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2.2立项批文:《关于巴彦高勒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磴发改审字〔2024〕145号)、《关于磴口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的批复》(磴政字〔2024〕210号)
2.3工程规模:建设1200平米恒温库,土方硬化回填平整水泥硬化的晾晒场,修水泥路及新建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划分为 1个施工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计划投资 (万元) |
1 | 巴彦高勒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 建设1200平米恒温库,土方硬化回填平整水泥硬化的晾晒场,修水泥路及新建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589.99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与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s://ggzyjy.nmg.gov.cn/)的“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 及 CA 证书。
4.2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逾期将无法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招标文件价格:每套 0.0 元每标段。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20日上午 09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七、其他说明
7.1 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7.2(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 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金艾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 地址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四季花城一区 9 号楼(9-2、9-3 中间)3层 |
邮编 | / | 邮编 | 015000 |
联系人 | 党先生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话 | 18504787717 | 电话 | 1315478374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346050933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