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中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设备购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中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FCZFCG2020-H-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景令07747895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郭茜07745137829、1997747857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主要标的物为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设备购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相关规定,本项目主要标的物性质为“工程设备”,招标过程适用核心法律体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该法律体系未有明确部分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项目所在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为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为便于展开相关工作,故其项目质疑投诉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
|||||||||||||||
简要规格 描述 或 项目基本 概况 |
1.项目背景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中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17】63、【2018】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中片区。 (3)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最大污水处理量近期9500吨/天,远期15500吨/天。),用地面积2350㎡,总建筑面积271.95㎡,配套铺设排污管网2280m,最大管径DN1000,压力管道1900m。 2.本次招标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工作周期:
(2)工作周期: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50日历日内供货至项目工程所在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项目整体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如有换新发生的,其经换成新产品货物的质保期从换新完毕再次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备注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零配件除外); 2.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有用于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物)均须为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产品制造商)产品; 3.提供相同品牌生产厂家(产品制造商)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其投标产品型号情形区分适用不同法规进行评审: ◆一个生产厂家(产品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同品牌同一型号的所有投标人均作否决(废标)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生产厂家(产品制造商)产品,但型号不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同品牌生产厂家(产品制造商)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推荐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物)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生产厂家(产品制造商)产品。 |
二、开标时间:2020年02月2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投标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对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中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FCZFCG2020-H-001)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政府招标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任意条款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01月23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向本代理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同时编辑word电子文本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备注:上述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按照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填写且按备注要求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定时效的各项材料的合法证明);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对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本代理不予受理。
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日不计入该时效)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招标项目资料存档。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废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开发区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700 邮编:542899
联系人:唐景令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7895995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fcszj5991@163.com 电子邮箱:gx@163.com
2020年01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收集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职务:
潜在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其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材料(查询内容显示时间为2019年10月至12月,视其单位性质提供:事业单位附事业编制证明文件,其余情况附社会保险缴费机构出具的缴费单,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属于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如为返聘人员的,仅须提供有效的返聘合同)等材料,以上材料均可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9.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