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045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2/22
公告正文
   (大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045
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8,000.00
最高限价(元):64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注册地不在沈阳市的投标人,须在沈阳市设有技术服务团队。
2.要求提供现场5人驻场服务,工作时间7*24(周一至周日,早8:30至17:00),要求每日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二级技术支持工程师不少于8人,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员。驻场服务人员需每日签到填写工单同巡检报告一同提交
3.提供应急响应备品备件,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7日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储备备品备件(详细见附表一),并放置在大数据中心机房内由大数据中心统一管理
4.7*24全天现场技术支持
5.巡检服务
6.备件更换服务
7.日常故障处理服务
8.要求提供IT综合运维管理平台
9.设备维护技术档案管理
10.文档交付服务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1、服务定义
1.1故障处理
保障因设备故障导致大数据中心系统瘫痪,造成业务系统功能丧失,驻场人员接到告警后立即响应,重大故障:2小时响应,2小时解决,一般故障,2小时解决,
1.2备品备件定义:见附件一
提供应急响应备品备件,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7日内需按照如下清单购买备品备件,并放置在大数据中心机房内统一管理。
2、服务范围、内容、时间及方式
2.1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
1、机房内硬件设备的维保,详情见维护设备清单。
2、操作系统、虚拟化、集群系统的维护和故障处理。
3、数据库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4、备份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5、机房环境相关软硬件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6、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7、安全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8、机房防雷系统升级、维护,故障处理。
9、机房消防系统升级改造,维护。
10、配电间线路维护,设备更换,故障处理。
11、机房网络线路升级、改造、故障处理。
12、沈河各委办局骨干网维护。
2.2服务内容
2.2.1 7*24全天现场技术支持
2.2.2关键时间点支持服务:在重大任务期间(如:重要节假日),按甲方要求增加工程师驻场保障。
2.2.3巡检服务;
每日对机房业务巡检、每周对机房硬件巡检、每月对机房基础环境巡检,巡检服务内容涵盖业务运行状态,设备运行物理状态、电源稳定性、线路检查、系统性能检查、数据库运行状态检查,并形成巡检报告。
2.2.4备件更换服务;
在服务期间,若维保服务设备发生硬件故障,将更换完好配件或整机,投标公司在沈阳市范围内必须有备件库,备件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设备(详见附件一),并可随时接受用户参观审查;
2.2.5系统性能诊断及优化服务;
针对大数据中心系统每季度提供一次系统性能诊断及优化调整,服务内容:针对日常检测数据分析,对系统硬件、网络安全、应用系统、数据库性能、机房环境等进行综合性能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参数调整计划,计划审批通过后实施,最终确认实施效果。
2.2.6日常故障处理服务
在服务期间,对网络、服务器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故障予以排除解决,对不能立即进行解决的或需要暂停网络运行的在2小时内拿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予以解决。
2.2.7 IT综合运维管理平台要求
提供科学、有效、可扩展的信息化IT运维管理平台对所有IT组件实时监控以避免因事故造成业务中断,要求管理界面人性化,提供网络性能监控,IT服务管理,应用性能监控,网络流量分析,网络配置管理,服务器性能监控,存储设备监控,业务服务管理,形成统一IT管理监控平台,注重产品的实用性,关注产品的被管对象,做到不同对象,监视不同的数据。应该从业务的层面,关联相关对象,从而提供真实而又有用的数据。还要注重产品的使用者及其特点,做到部署简单、入门容易、使用方便。产品设计应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稳定,性能优良,扩展性强,产品应完全基于业内的标准,采用Java、Structs、JSP、XML等编程语言实现。它使用HTTP(s)、TCP/IP、UDP、SNMP、Telnet/SSH、CLI、WMI、Syslog、VM等协议,实现与被管设备的通讯和数据交换。产品使用B/S架构,完全基于Web,部署容易,使用方便。
要求
1. 完全基于B/S架构(监视及管理),中文界面,风格友好,操作简便。支持iOS、安卓APP查看系统数据,实现无线运维。要求产品为产品原厂商提供合法使用软件,产品原厂商提供原厂产品介质。
2. 支持50节点的网络设备、防火墙、无线AP、可网管UPS、可网管温湿度探头的监控管理;5节点的主机系统、虚拟机宿主机、数据库、中间件、应用服务器、应用服务、https序列仿真的监控;2个接口基于Netflow/Sflow/NetStream/Jflow/ IPFIX协议采集数据的核心网络设备流量分析;2节点核心网络设备配置管理;5个运维管理员注册账户,无限报障用户,永久使用。
3. 支持Windows、Linux、HP-UX、IBM AIX、Sun Solaris, FreeBSD、OpenBSD等主流主机操作系统以及其进程和服务的性能监控。并支持Windows集群的性能和可用性监控。系统应支持各种主流数据库系统:如Oracle、MS SQL、MySQL、DB2、Sybase、Cassandra、Memcached、MongoDB、PostgreSQL、Redis、Caccandra、Couchbase等的可用性和性能监控管理。
2.2.8 驻场要求;
要求提供现场5人驻场服务,工作时间7*24(周一至周日,早8:30至17:00),要求每日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二级技术支持工程师不少于8人,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驻场服务人员需每日签到填写工单同巡检报告一同提交。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在服务过程或结束时,提交相应服务记录和过程文档。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每次服务事件单。
2、每月巡检报告。
3、年度巡检总结报告
4、重大事件说明报告。
★其它
在维护期间,为沈河大数据中心系统管理员传授日常维护经验,并针对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不定期的现场培训,使用户在实际的环境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与理论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联系方式: 024-24860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宏
电  话: 0243109057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