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青岛法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
1.4采购项目预算:80.0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青科党组字〔2008〕37号文件明确对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职能之一为“承接科技局科技计划、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关事务性工作”。且《关于调整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青编办字〔2016〕33号)中规定,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评审提供服务等”、“承担研究与发展投入、火炬计划等科技统计及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相关统计工作”、“组织新技术、新成果研究开发推广组织”。自2008年底,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一直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评审等的事务性工作且编办也明确了其相关职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该中心建立了稳定的服务队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且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为保证采购项目一致性、连续性,保持原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拟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接本项目服务。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4.2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1号乙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7-12 16:30:00起至2019-07-19 16: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E-mail:lzc@qingdao.gov.cn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911985
传真:053285911333
联系人:赵晓峰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法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李沧上苑路27-111号保利中央公园一层
E-mail:qdfxxmgl@126.com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18053211509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巨峰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837218158
联系人:刘汝岗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855838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
1.4采购项目预算:80.0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青科党组字〔2008〕37号文件明确对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职能之一为“承接科技局科技计划、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关事务性工作”。且《关于调整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青编办字〔2016〕33号)中规定,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评审提供服务等”、“承担研究与发展投入、火炬计划等科技统计及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相关统计工作”、“组织新技术、新成果研究开发推广组织”。自2008年底,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一直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评审等的事务性工作且编办也明确了其相关职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该中心建立了稳定的服务队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且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为保证采购项目一致性、连续性,保持原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拟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接本项目服务。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4.2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1号乙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7-12 16:30:00起至2019-07-19 16: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E-mail:lzc@qingdao.gov.cn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911985
传真:053285911333
联系人:赵晓峰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法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李沧上苑路27-111号保利中央公园一层
E-mail:qdfxxmgl@126.com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18053211509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巨峰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837218158
联系人:刘汝岗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85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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