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璧山区2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道路景观提升改造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苗木栽植绿化栽植日常管护巡视保养浇水残叶清除栽培除草修剪伤口治愈病虫害防治喷保护层人畜破坏防止乱砍滥伐植物养护抚育补植追肥挖掘种植穴置换客土土建部分预拌商品砂浆技术资料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检验彩化植物建设防火瞭望台清表清表土石方开挖园路铺装木栈道景观亭廊架工程景观小品监控设备箱整地林地杂灌栽植地块有机肥复合肥各种材料电池方阵铁架安装挖种植穴工人工资批发业建筑业工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建工程路牙铺设水泥砂浆垫层独立基础太阳能板支架锂电池地埋箱太阳能电池联调组绿化工程场地整理荷花爬山虎多花蔷薇常春油麻藤蔓长春花九重葛五叶地锦
金额
369.7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zfcg-2022c00100
预算金额369.7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家幼138831976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6
公告正文
重庆市璧山区2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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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关于再次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
\n各有关单位:
\n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场地秩序。现就再次调整疫情期间场地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n一、所有入场人员须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验码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交易场所。
\n二、评标(评审)专家、项目业主、代理机构、投标(竞买)人或供应商等入场交易人员须承诺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后方可入场(承诺书见附件1、2、3)。
\n三、所有入场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n四、各项交易活动的参与人员需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交易活动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n五、工程类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解密,原则上不到开标现场;非电子招投标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需递交投标等资料的,由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在指定地点接件,投标(竞买)人可派1名代表进入开标室。
\n六、监督部门、项目业主、交易中心进入专家抽取室、资料封存室人员每次各限1名。
\n七、评标专家的评审费须在开阔区域分别发放,不得因发放造成人员聚集。
\n八、交易活动结束后,参与人员迅速离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n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n附件:1.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
\n 2.项目业主/代理机构承诺书
\n 3.投标(竞买)人/供应商承诺书
\n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2022年3月14日
\n附件1
\n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
\n本人姓名: ,专家证书号: ,参加 年 月 日的评标活动。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n1.本人近期未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已按要求隔离期满,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2.本人未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3. 本人14天内未离渝,未有本土疫情区县经停史和旅居史,不属于时空伴随人员。如有上述情形,本人已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4.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验码和人员信息登记。
\n5.本人参加评标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n6.评标(评审)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n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n附件2
\n项目业主/代理机构承诺书
\n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单位
\n于 年 月 日组织 项目的开标(拍卖)/抽取活动。本单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n1.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验码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n2.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在 (省、市)居住,近期未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已按要求隔离期满,未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3. 本人14天内未离渝,未有本土疫情区县经停史和旅居史,不属于时空伴随人员。如有上述情形,本人已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4.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有重庆以外非中高风险区的城市旅居史,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n5.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n6.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拍卖)/抽选前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拍卖)/抽取区域,配合中心做好开标场地临时调配和现场人员引导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n6.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n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n附件3
\n投标(竞买)人/供应商承诺书
\n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拍卖)活动。本单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n1.参与投标(竞买)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验码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n2.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在 (省、市)居住,近期未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已按要求隔离期满,未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3. 本人14天内未离渝,未有本土疫情区县经停史和旅居史,不属于时空伴随人员。如有上述情形,本人已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n4.本单位所派投标(竞买)人员有重庆以外非中高风险区的城市旅居史,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n5.参加投标(竞买)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n6.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竞买)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竞买)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n7.开标(竞买)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n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n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号:BSQ22C00100采购执行编号:BSZFCG-2022C00100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5-一、招标项目内容-5-第一篇投标邀请书-5-目录二○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7-七、投标有关规定-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五、投标保证金-6-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5-
一、工期、缺陷责任期与保修、地点及质量要求-11-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三、技术要求-9-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9-一、招标项目一览表-9-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9-
二、评标方法-18-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四、工程结算-14-三、报价要求-12-二、验收和付款方式-11-
二、招标文件-22-一、投标人-22-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五、废标条款-21-四、无效投标条款-21-三、评标标准-19-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七、中标-25-六、定标-25-五、评标-25-四、开标-24-三、投标文件-22-
一、合同主要条款-2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8-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7-十一、项目验收-27-十、签订合同-27-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
二、资格文件-41-一、经济文件-3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8-三、工期、缺陷责任期与保修、地点及质量要求-33-一、项目内容-31-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
各潜在投标人:温馨提示五、其他-51-四、商务文件-48-三、技术文件-46-
5.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包装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印章。4.潜在投标人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填写。3.潜在投标人在填写报价金额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的单位填写,不要填错;报价的大写金额应按照正确的书写格式填写,不写错别字。2.请潜在投标人按要求准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签署或盖章)的位置应签字或盖章,在要求潜在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要加盖公章。1.请潜在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按要求认真仔细地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再参与采购活动。我区政府采购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投标。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成交率,帮助您正视您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失败,特提醒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问题:
11.根据重庆市和璧山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强对入场交易人员的登记核验,若不符合防控要求,将不能入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自行评估后果,合理安排人员参与相关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加强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10.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https://www.cqggzy.com/bishanweb)网站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及补充通知、公告等,并按要求做好入场人员相关准备工作,否则将可能影响投标行为。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9.本次招标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8.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寻求帮助。7.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相关招标项目的答疑和补遗等文件。6.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质等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资质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是有效的资质,提供的资质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不要漏项。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69.753873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照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 369.753873 | 5 | 1 | 农、林、牧、渔业 |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4: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4:00。(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3:30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即北京时间2022年9月16日13:00分)前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符合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不允许使用单位结算卡转账)转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6.若投标人名称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中对注册信息进行修改,修改时须上传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重新审核,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若查验时不能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5.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自行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注册时自行上传真实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开户银行鲜章或投标人公章)。网上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无需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原件。网上审核未通过或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开户银行鲜章或投标人公章)带至开标现场查验,若查验时不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原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网上审核未通过或未注册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法退出)。详见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4.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显示的信息为准。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成交金额的5%向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待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人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三)履约保证金自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自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黄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电话:13883197618联系人:吴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上丁商务楼电话:17830312359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 3697538.73 | 50000 | / |
品种、数量、规格、技术规范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执行。(一)土建部分三、技术要求(三)项目结算需要,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一致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纸质版1份及软件版电子档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工期、增加费用或额外赔偿等要求。(一)璧城管护站水泥厂至黄家山、黄家山至虎峰寺林区道路两侧各3米林带栽植花化、彩化植物、建设防火瞭望台等,植物养护两年。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道路两侧苗木栽植、园路铺装、木栈道、景观亭、廊架工程、景观小品及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经财政审定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图纸与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整地、挖种植穴、栽植(2)投标人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和苗木标签。(1)投标人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提供苗木。所提供苗木需枝干健壮,根系完整,土球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无严重机械损伤,包装完整。1、苗木品种、数量、规格、技术规范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执行。(二)绿化部分
(1)日常管护:最少每周一次进行巡视和保养,包括必要的浇水、残叶清除、栽培、除草、修剪、伤口治愈、病虫害防治、喷保护层、对倾斜苗木扶正,防止人畜破坏,防止乱砍滥伐及盗伐林带内苗木。2022年栽植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养护2年。养护主要包括日常管护、抚育、补植、追肥等。3、养护(3)挖好种植穴先覆盖1/3原土再栽植苗木。苗木栽植时需苗正杆直,夯实苗木周边泥土,并覆盖松土于表面。苗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5%,名贵苗木栽植成活率100%。(2)种植土深要求:种植层须与地下层连接,无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以保持土壤毛细管、液体、气体的上下贯通。(1)投标人带状清除林地杂灌,带宽≥1.5米,杂灌清运出栽植地块。挖掘种植穴后,发现瓦砾多或下层土质差,必须清除瓦砾垃圾,根据情况加大种植穴、置换客土或添加有机肥。挖穴时发现电缆、管道等要停止操作,及时配合解决。挖穴时如遇到影响较大的障碍物,应会同采购人技术指导人员协商解决。
2、缺陷责任期与保修: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1、工期:土建部分、绿化部分栽植工期,120日历天;养护期,绿化部分从栽植完成验收合格后2年。一、工期、缺陷责任期与保修、地点及质量要求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3)追肥:2023年11月、2024年11月各追肥1次。追肥与抚育相结合,在苗的两侧25cm˜30cm采用穴施,每株施复合肥200克。(2)抚育、补植:分别在2023年6月、11月,2024年6月、11月各抚育1次。带状割除林地杂灌,带宽≥1.5米,杂灌清运出栽植地块。抚育时发现苗木成活率低于95%时,成交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苗木标准及时补植。
2、过程验收1、每次验收均需形成验收资料。(一)验收方式二、验收和付款方式4、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3、建设地点:璧山区
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和苗木标签,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②苗木到货验收:苗木分批次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按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要求对到场苗木的数量、规格及质量抽取当次到场苗木数量的5%进行到场验收,抽取苗木的数量不大于500株,合格率需达到95%以上,双方签字确认,再进行栽植。①整地、种植穴验收:投标人整地、挖种植穴完成后,由采购人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验收。(2)绿化部分各种材料、设备等到货后需经采购人按照技术要求验收无误后再进行铺装或安装。(1)土建部分
2023年6月、11月,2024年6月、11月,每次抚育、补植完成后进行验收,要求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由成交投标人分别出具验收申请书、补植苗木清单、实施过程签字验收单等相关资料,采购人接到验收申请书后,14日内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采购合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4、养护验收验收之前成交投标人需出具验收申请书、苗木清单及实施过程签字验收单等资料,采购人接到完工验收申请书后,14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采购合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土建及绿化栽植任务完成后,进行完工验收,要求苗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5%,名贵苗木栽植成活率100%。验收时核对现场实际栽植的数量和位置。采取随机抽取10-20%面积的进行尺寸和栽植密度核对,尺寸核对无误后根据图纸上的面积乘以栽植密度(高于规定的栽植密度按规定的栽植密度计算,低于规定的栽植密度按核定的栽植密度计算)计算苗木栽植数量及相关数据。3、完工验收苗木到货后,采购人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不予验收并立即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投标人在收到异议2日内派人负责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派人处理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问题,视为采购人的质量异议成立,采购人有权拒付不合格苗木的货款。
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另外进行结算与支付,并不能获得索赔。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发包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双控方式实施。三、报价要求土建部分和绿化栽植完成经验收合格付至验收合格金额的75%;养护满1年(包括抚育、补植)后经验收合格付至验收合格金额的90%,养护满2年(包括抚育、补植)后经验收合格付至验收合格金额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发票,甲方支付采购项目价款至乙方银行基本账户。(二)付款方式
(2)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7.(1)人工、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采购,所选材料的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其价格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5期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璧山区的市场行情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人工价格参考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的2018年重庆市定额基价。6.参考的规范及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一般计税法。5.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1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总金额一致,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0.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9.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清单子项排列顺序、各清单子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8.2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8.1各投标人均应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予以投标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后据实结算。8.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14.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为68099元。开标一览表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同时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4.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14.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697538.73元。清单单价详见附件。13.总报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12.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其他以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子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
19.该项目用地范围即为中标人的工作用地面,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场地,如因该原因造成中标人施工降效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1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7.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税金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6.规费由投标人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相关规定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5.组织措施费和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费的计算基础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相关规定为准,投标人填报的组织措施费费率和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费费率不得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相应费率标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4.3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文件执行。
21.1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工程结算价=Σ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Σ措施项目结算价+Σ其他项目结算价±Σ新增或变更项目结算价+Σ规费+Σ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若有)清单价格部分已包含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21、工程结算四、工程结算20.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本工程预拌商品砂浆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8〕375号和璧建发〔2018〕129号执行,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组织措施费和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费的计算基础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相关规定为准。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结算金额在项目中标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总金额范围内按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超出中标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部分不予结算。(1)施工组织措施费21.2措施项目结算价:(注:该部分中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政策变化等原因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中标单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时,以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按照竣工图和相关规范及规则计算并经监理单位、招标人审核签证的合格工程量乘以中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文件执行。21.3其他项目结算价(注: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中标单价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改变。)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2)施工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渝建〔2019〕143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B.材料及人工价格:增减工程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执行,材料价格缺项的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并接受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增减工程人工价格按重庆2018年定额基价执行。A.执行的规范与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2018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③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②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目的可以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实施招标人认定)。①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21.4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
合同竣工结算价=工程结算价±Σ奖励、罚金、违约金、索赔、现场签证结算及其他费用,且以璧山区审计局的审计结论(对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或璧山区财政局的审核结论(对未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为准。工程结算按璧财发〔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结算价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对未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发包人不再从璧山区审计局入库的中介机构抽选审核单位,璧山区审计局不再实行备案登记,结算价以璧山区财政局办理决(结)算审核认定的为准。22.6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其中环境保护税按实结算。22.5规费: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执行。④增减工程按璧发改〔2020〕113号文件规定报批审核同意后实施,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相关规范现场签证,并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C.结算下浮比例为:(总价最高限价-中标总价)÷总价最高限价。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实质性响应。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实质性响应。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自行抽签确定顺序(抽签进行两轮,第一轮确定抽签的顺序。第二轮确定排序)。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用小微企业报价扣除。 |
2 | 技术部分(70%) | 15 | 对本项目实施地点现状分析及项目实施重要控制点分析方案。好得15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10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5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2 | 技术部分(70%) | 1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特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松线虫病疫木处置措施。好得15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10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5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2 | 技术部分(70%) | 10 |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总平面图布置方案。好得10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5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2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2 | 技术部分(70%) | 10 |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方案,控制措施和手段。好得10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5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2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2 | 技术部分(70%) | 10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确定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好得10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5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2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2 | 技术部分(70%) | 5 | 进度控制计划及雨季专项施工保障方案。好得5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3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1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2 | 技术部分(70%) | 5 | 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方案,人员及车辆保障措施、管理制度等。好得5分(标准: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较好得3分(标准:内容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一般得1分(标准: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差得0分(标准:未提交技术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 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3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部分原则上不应超过200页。
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十、签订合同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供应商应将该费用考虑进报价中,不单列。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费用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重庆市招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5〕11号文件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十一、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甲乙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2.货物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2乙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转包或分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乙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1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
8.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乙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乙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乙方交货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7.2货物验收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知识产权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甲乙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甲方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以投标清单为准):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项目内容璧城管护站水泥厂至黄家山、黄家山至虎峰寺林区道路两侧各3米林带栽植花化、彩化植物、建设防火瞭望台等,植物养护两年。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道路两侧苗木栽植、园路铺装、木栈道、景观亭、廊架工程、景观小品及监控设备等。 | |||||||
二、技术要求(一)土建部分品种、数量、规格、技术规范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执行。(二)绿化部分品种、数量、规格、技术规范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执行。1、苗木(1)乙方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提供苗木。所提供苗木需枝干健壮,根系完整,土球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无严重机械损伤,包装完整。(2)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和苗木标签。2、整地、挖种植穴、栽植(1)乙方带状清除林地杂灌,带宽≥1.5米,杂灌清运出栽植地块。挖掘种植穴后,发现瓦砾多或下层土质差,必须清除瓦砾垃圾,根据情况加大种植穴、置换客土或添加有机肥。挖穴时发现电缆、管道等要停止操作,及时配合解决。挖穴时如遇到影响较大的障碍物,应会同甲方技术指导人员协商解决。(2)种植土深要求:种植层须与地下层连接,无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以保持土壤毛细管、液体、气体的上下贯通。 (3)挖好种植穴先覆盖1/3原土再栽植苗木。苗木栽植时需苗正杆直,夯实苗木周边泥土,并覆盖松土于表面。苗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5%,名贵苗木栽植成活率100%。3、养护乙方栽植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养护2年。养护主要包括日常管护、抚育、补植、追肥等。(1)日常管护:最少每周一次进行巡视和保养,包括必要的浇水、残叶清除、栽培、除草、修剪、伤口治愈、病虫害防治、喷保护层、对倾斜苗木扶正,防止人畜破坏,防止乱砍滥伐及盗伐林带内苗木。(2)抚育、补植:分别在2023年6月、11月,2024年6月、11月各抚育1次。带状割除林地杂灌,带宽≥1.5米,杂灌清运出栽植地块。抚育时发现苗木成活率低于95%时,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苗木标准及时补植,且补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单独计价支付。(3)追肥:2023年11月、2024年11月各追肥1次。追肥与抚育相结合,在苗的两侧25cm˜30cm采用穴施,每株施复合肥200克。 | |||||||
三、工期、缺陷责任期与保修、地点及质量要求1、工期:土建部分、绿化部分栽植工期,120日历天;养护期,绿化部分从栽植完成验收合格后2年。2、缺陷责任期与保修: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3、建设地点:璧山区4、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5、安全责任: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财产受到伤害、损害或乙方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伤害、损害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四、验收和付款方式(一)验收方式1、过程验收(1)土建部分各种材料、设备等到货后需经甲方按照技术要求验收无误后再进行铺装或安装。(2)绿化部分①整地、种植穴验收:乙方整地、挖种植穴完成后,由甲方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验收。②苗木到场验收:苗木分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和乙方按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要求对到场苗木的数量、规格及质量抽取当次到场苗木数量的5%进行到场验收,抽取苗木的数量不大于500株,合格率需达到95%以上,双方签字确认,再进行栽植。如果乙方不能提供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和苗木标签,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苗木到货后,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提供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甲方不予验收并立即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2日内派人负责处理。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派人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问题,视为甲方的质量异议成立,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苗木的货款。2、完工验收土建及绿化栽植任务完成后,进行完工验收,要求苗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5%,名贵苗木栽植成活率100%。验收时核对现场实际栽植的数量和位置。采取随机抽取10-20%面积的进行尺寸和栽植密度核对,尺寸核对无误后根据图纸上的面积乘以栽植密度(高于规定的栽植密度按规定的栽植密度计算,低于规定的栽植密度按实际栽植密度计算)计算苗木栽植数量及相关数据。验收之前乙方需出具验收申请书、苗木清单及实施过程签字验收单等资料,甲方接到完工验收申请书后,14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采购合同及相 | |||||||
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3、养护验收2023年6月、11月,2024年6月、11月,每次抚育、补植完成后进行验收,要求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由乙方分别出具验收申请书、补植苗木清单、实施过程签字验收单等相关资料,甲方接到验收申请书后,14日内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采购合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成交金额的 5 %向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待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人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三)付款方式土建部分和绿化栽植完成经验收合格付至验收合格金额的75%;养护满1年(包括抚育、补植)后经验收合格付至验收合格金额的90%,养护满2年(包括抚育、补植)后经验收合格付至验收合格金额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发票,甲方支付采购项目价款至乙方银行基本账户。五、合同价款及结算 合同暂定总价: 元。最终按以下约定结算计价:工程结算价=Σ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Σ措施项目结算价+Σ其他项目结算价±Σ新增或变更项目结算价+Σ规费+Σ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若有)清单价格部分已包含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一)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中标单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时,以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按照竣工图和相关规范及规则计算并经监理单位、招标人审核签证的合格工程量乘以中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算。(注:该部分中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政策变化等原因调整。)(二)措施项目结算价:1、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结算金额在项目中标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总金额范围内按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超出中标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部分不予结算。组织措施费和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费的计算基础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相关规定为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渝建〔2019〕143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 |||||||
2、施工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注: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中标单价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改变。)(三)其他项目结算价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文件执行。(四)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1、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2、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目的可以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实施招标人认定)。3、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1)执行的规范与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2018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2)材料及人工价格:增减工程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执行,材料价格缺项的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并接受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增减工程人工价格按重庆2018年定额基价执行。(3)结算下浮比例为:(总价最高限价-中标总价)÷总价最高限价。4、增减工程按璧发改〔2020〕113号文件规定报批审核同意后实施,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相关规范现场签证,并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五)规费: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执行。(六)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 | |||||||
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其中环境保护税按实结算。工程结算按璧财发〔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结算价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对未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发包人不再从璧山区审计局入库的中介机构抽选审核单位,璧山区审计局不再实行备案登记,结算价以璧山区财政局办理决(结)算审核认定的为准。合同竣工结算价=工程结算价±Σ奖励、罚金、违约金、索赔、现场签证结算及其他费用,且以璧山区审计局的审计结论(对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或璧山区财政局的审核结论(对未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为准。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甲乙双方约定。1、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品种、规格、数量或质量供货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按该次通知应送苗木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补齐的,应按死亡苗木数量价格的双倍赔偿甲方。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土建、绿化栽植项目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逾期超过40天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乙方日常管护每少一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抚育、补植每少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00元;追肥每少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00元。日常管护、抚育/补植、追肥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履行的,视为该次义务乙方没有履行,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2年养护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天内全部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6、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对乙方已实施验收合格部分按验收合格金额的80%进行结算。7、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乙方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对乙方已实施验收合格部分按验收合格金额的80%进行结算。8、除合同已有约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9、乙方存在欠付本项目工人工资、报酬情形的,甲方有权从到期应付的款项中暂扣相应金额不予支付、待乙方向第三人付清相应款项后再行支付;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委托将相应金额直接支付给第三人。出现本款约定情形的,乙方按欠付第三人款项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本合同中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等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直接扣除。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区交易中心执 份,区财政局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4、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5、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保障场地卫生,野外施工人员生产生活用品等白色垃圾不得就地乱扔在林区,应带出林区集中处理。6、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破坏电缆、管道,需自行赔偿电缆、管道相关产权方。 | |||||||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1、本合同涉及的附件内容已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供应商承诺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资格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商务文件(三)其他技术资料(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三、技术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资格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技术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技术方案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四、商务文件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三)其他商务资料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结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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