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2月 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82-00001
项目名称: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工程
预算金额:6,177,000.00元 第一包:3,120,000.00元 第二包:3,057,000.00元
最高限价:6,177,000.00元 第一包:3,120,000.00元 第二包:3,057,000.00元
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 月23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 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2 月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注:U盘备份投标文件1份提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凌源市市府路东段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421-6824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地址: 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
联系方式:0421-68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成
电 话:0421-680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