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县禹谟镇村内公共环卫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hyxm-2024-22号
预算金额2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金沙县禹谟镇村内公共环卫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四楼(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HYXM-2024-22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禹谟镇村内公共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公共环卫设施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金沙县禹谟镇村内公共环卫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000.00

供货期: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要求

1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购法》第二二条规定,提供《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包含版权信息.。)

(8)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金额:

供应商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公告第二条中所有资格要求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四楼(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或社保清单原件审查并获取《磋商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07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四楼(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投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情况

(1)磋商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4000.00元磋商保证金于代理公司处并换取收据(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资格。投标供应商在汇保证金款项时必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户    名: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账    号:820000000004586185

4.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7月05日10: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7月05日10:00时

6.开标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四楼(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PPP项目

8.采购人名称金沙县禹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金沙县禹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585747888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0.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四楼(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7588818833

11.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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