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更新升级改造设备重新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52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更新升级改造设备重新采购采购人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更新升级改造设备一批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 供货业绩:报价人必须有近2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相应销售合同复印件。(2022年至今)
3.1.3. 履约信用: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2021年至今)。不接受国铁集团2023年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列为C、D等级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3日 12:15至2024年9月9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08:3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105A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应老师
电 话: 021-510220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董 工 (报名事宜)、李工
电 话: 021-51235525 (报名事宜)、021-51222704
传 真: /
电子邮件:stwzzbcg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