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应急演练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g-2021030901312
预算金额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应急演练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103090131-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东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应急演练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10309013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安全检查及应急演练项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安全检查及应急演练项目 1 10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06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安全检查服务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000

150

900000

2

应急预案修订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80000

1

80000

3

协助开展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0000

2

80000

合计

106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21 —— 2022-04-2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开展工作,在合同期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安全检查服务成果报告、应急预案修订、和协助开展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收到乙方相应发票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服务半年后,提交相关的工作成果报告;1、日常安全检查告知,每个项目检查完成后,当日制作《安全检查问题告知单》提交至业主。2、安全检查报告,每个项目检查完成后,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报告》。3、半年度总结报告,半年度检查完成后,1个月内制定《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半年度检查总体情况报告》。收到乙方相应发票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相应发票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款4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湖南东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0033229280201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确保每次检查人员为2人;检查小组成员至少有1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造师、建筑中级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其中一种;

(2)业主应在每次报告提交后认真审核,确保符合要求后签收;

3)半年度合同完成后,业主单位签订一份《客户意见调查表》;

4)业主有权对服务单位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合格检查人员有权要求更换;

5)年度合同完成后,由业主单位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安全检查报告

①验收要求:每份检查报告应加盖公司公章;检查报告应至少包含项目基本情况表、安全问题告知单、检查的主要依据、检查意见表(隐患位置、隐患描述、检查依据、整改意见、现场隐患照片、建议整改时限等)以及项目整改回复情况。检查内容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②验收频次:每半年一次

③验收地址: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应急预案

预案制定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预案修订应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验收时提交《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各一本;预案修订完成后应经过至少3名专家评审;评审后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编制《修订说明》;

3)应急演练资料

演练过程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演练完成后,现场由评估人员或评估组负责人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口头点评;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演练书面总结报告。演练记录提交验收后,由业主对于演练过程进行考核。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负责性、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工作。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本项目的安全检查服务成果报告、应急预案修订报告、和协助开展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事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应及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如有延迟,每延迟一日应当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7.4本协议正式签约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持叁份,供应商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洋湖村湖境雅苑2栋709号房
法定代理人: 钟钢 法定代理人: 阳利
委托代理人: 唐鹏武 委托代理人: 李柯欣
电话: 0731-85571685 电话: 0731-85568026
传真: 0731-8899528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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