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原赤石镇坟墓临时堆放点金斗迁移及管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1501631241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50163124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原赤石镇坟墓临时堆放点金斗迁移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原赤石镇坟墓临时堆放点金斗迁移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因深汕合作区项目建设需要,推进TOD综合开发项目、规划五路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移交施工作业面,原赤石镇坟墓临时堆放点(中心水厂地块)约3000个金斗亟需迁移,拟启动采购原赤石镇坟墓临时堆放点金斗迁移及管理服务,服务商需充分考虑本地传统习俗,顾及民情民意,实现文明迁坟。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原赤石镇坟墓临时堆放点金斗迁移及管理服务,工作量约3000个金斗亟需迁移,迁坟工作主要包括土坟(骨坛)迁移、购置骨坛、人工打号等,需对所迁坟墓逐一进行登记编号、造册归档,运送到镇指定的地方并集中安放等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
服务单位应依照本地的习俗,周到施工,顺应民情民意的迁移无主骨坛、坟墓,服务单位须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制定的工作任务。服务单位应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服务单位不按合同履行职责时,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委托合同并要求服务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服务成果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迁移骨坛、坟墓到指定地方并登记编号造册,服务单位跟采购方核对清点坟墓数量,登记造册工日。提供坟墓正规的编号和名册(一式三份)方便采购人查阅。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验收完成截止。
2.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进度付款:
(1)按服务商每个批次迁移工作量,由采购方派人员验收并形成材料后,结算坟墓、骨坛以及登记造册工日费用。
         (2)服务商申请采购方付款时,须提交相同金额和采购方抬头的合法有效发票,并向采购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及其他采购方需要的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验收完成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359302367@qq.com。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50163124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人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359302367@qq.com。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5016312412。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zjinlizhaobiao.com/),在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联系方式:刘工,15016312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            
联系方式:叶小姐,0755-82533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50163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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