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于选聘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公开选聘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项目建设规模约196.7638公顷,匡算总投资为17547.14万元。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三、选聘单位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四、工作内容
依法开展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五、报名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不良记录,及《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无不良记录;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近3年参加选聘活动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市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4楼)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注明报价下浮率,格式自拟);
3.企业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完成该项工作技术人员配备表;
4.“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及《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打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6.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和近期公司业绩等相关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并胶装成册,报名材料无需密封,到现场报名必须是单位法人或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交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社保)和身份证核验,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报价函独立密封,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中心组织的相关选聘。
八、工程施工监理费及评选方法
1.工程监理费按预算结果下浮(注:监理费最终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监理费由社会资本投资方支付)。
2.报名单位报价时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3.评选办法: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按照下浮率选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含)-5家时,则以下浮率最大者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下浮率和一个最低下浮率后再计算平均值,下浮率接近平均值者为中选单位。
4.评选工作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拟中选单位报局务会审定。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此次选聘无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24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0898-25531827
关于选聘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公开选聘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项目建设规模约196.7638公顷,匡算总投资为17547.14万元。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三、选聘单位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四、工作内容
依法开展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老木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五、报名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不良记录,及《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无不良记录;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近3年参加选聘活动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市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4楼)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注明报价下浮率,格式自拟);
3.企业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完成该项工作技术人员配备表;
4.“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及《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打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6.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和近期公司业绩等相关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并胶装成册,报名材料无需密封,到现场报名必须是单位法人或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交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社保)和身份证核验,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报价函独立密封,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中心组织的相关选聘。
八、工程施工监理费及评选方法
1.工程监理费按预算结果下浮(注:监理费最终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监理费由社会资本投资方支付)。
2.报名单位报价时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3.评选办法: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按照下浮率选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含)-5家时,则以下浮率最大者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下浮率和一个最低下浮率后再计算平均值,下浮率接近平均值者为中选单位。
4.评选工作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拟中选单位报局务会审定。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此次选聘无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24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0898-255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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