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大余技术服务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DY-C002)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khy2024-dy-c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梅燕0797-871934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公告正文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大余技术服务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DY-C002)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余技术服务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4-DY-C00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余财购2024F001116068号
项目名称:大余技术服务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大余技术服务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 至/,下午/ 至/ (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启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开启地址:大余县龙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ganzhou.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2、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操作规程将按照“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本项目评审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审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
9、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余县梅国北路
联系方式:0797-873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余县南安镇东山街章江路牡丹商城6栋78-7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97-8719344
邮 箱:nkhydy@sina.com
开 户 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 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708980000000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郭女士(采购单位):0797-8733013
刘梅燕(采购代理机构):0797-871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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