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0: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3】124号、保满发改投资【2023】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界河。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主槽清淤疏浚8.2km,浆砌石护滩挡墙1.63km,对冲毁的漫水路进行重建及岸坡修复,对冲毁的漫水桥进行重建。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止。
2.5招标范围及项目划分:
2.5.1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21年度或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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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9:00至2024-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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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人: | 柴克 |
电话: |
18830259109 |
电话: | 1850329657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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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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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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